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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财政清理规范涉煤收费

  • 发布时间:2014-08-12 09:00:07  来源:中国财经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本报讯 山西省涉煤收费清理规范工作启动后,晋城市财政部门迅速行动,将取消煤炭稽查管理费、降低煤炭产品质量监督检验费和煤炭可持续发展资金征收标准等工作任务落实到位,以缓解煤炭企业经营压力。

  该市财政局会同市物价局印发了《关于取消煤炭稽查管理费有关问题的通知》,从2014年7月1日起取消市、县物价部门收取煤炭稽查管理费,现已全部落实到位。

  降低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煤种征收标准。该市要求从2014年1月1日起,对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各煤种征收标准降低3元/吨征收,对基金所属期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5月31日多征收部分全市1.05亿元,以退库方式退还企业。目前已协调市、县地税部门完成调节系数,正在退还,并已于7月1日前变更基金适用征收标准进行征收。

  降低了煤炭产品质量监督检验费征收标准。市财政局会同市物价局印发文件,从2014年7月1日起,以平均降低幅度20%降低煤炭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收费标准,现已落实到位。

  该市财政还在新闻媒体发布了清理规范涉煤收费公告,使政策向社会公开,让社会监督。

  落实2006年之前收取的煤矿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暂借给煤炭企业的政策。该市财政局会同市安监局印发了《关于煤矿企业暂借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的通知》,现正在按程序退还抵押金,已退还6470万元。

  落实煤炭困难企业缓交“五险”。草拟了晋城市落实煤炭困难企业缓交“五险”实施办法并报市政府。目前,属于市财政局承担的清理工作任务已落实到位。市财政局将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安排,全力做好清理规范涉煤收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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