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了成果再给钱
- 发布时间:2014-08-12 06:06:41 来源:经济日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8月11日,财政部、科技部联合发布《国家科技计划及专项资金后补助管理规定》,进一步明确“后补助”资金管理模式。在这种新机制下,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自主申报,但需承担相应风险。而《规定》在“面向”结果补贴资金,促使财政资金“花在刀刃上”的同时,将激发企业科技创新和将创新转换为成果的积极性。近日,财政部、科技部有关负责人就《规定》有关问题接受了《经济日报》记者采访。
近年来,我国财政科技经费投入大幅增加,推动科研能力显著提升。但仍存在资金使用“撒胡椒面”、科技成果转化率较低等问题。“后补助”作为财政支持科技的新方式,“先实施,后拨款”,意味着由企业先行投入、组织研发,形成由市场决定技术创新项目和资金分配,有望解决上述问题。
《规定》针对不同类型的科技活动提出了3种后补助资助方式,包括事前立项事后补助、奖励性后补助和共享服务后补助。比如,国家科技计划或专项中,以科技成果产业化为目标的,实施事前立项事后补助。能够将关键性技术成果尽快应用于实践的,则给予奖励性后补助。
“经费投入与科研产出相挂钩,形成了重结果、以结果为导向的科研管理模式,有利于提高财政科技经费的使用效益和科技资源的配置效果。”两部门有关负责人表示。
后补助资金管理创新一大特点,就是强调以市场为导向。
首先,就经费资助方式而言,并非企业申报的所有项目都采用后补助支持方式。“市场导向类的科研项目才可以。这将更多由企业提出需求、先行投入和组织研发,政府通过后补助方式给予支持。”两部门有关负责人表示,对于基础、前沿类和公益性科研项目,以及事关国家战略需求和长远发展的重大科研项目,则仍采用现有前补助支持方式。
其次,企业需要承担一定的风险,实力强的企业优势凸显。对于实施事前立项事后补助项目的企业来说,需先行投入资金进行研发,且自行承担项目失败的风险,故这一资助方式主要面向有科研需求、并具备一定资金实力的企业,并非所有企业均具备实施条件。
“对于后补助管理,将纳入国家科技计划管理体系,不单独设置专项。”两部门有关负责人表示。换句话说,对于符合后补助实施条件的项目,将结合项目特点,纳入相关科技计划或专项中予以支持。
记者此前了解到,还有像宁夏这样的地区,74%的大型工业企业尚未建立研发机构,62%的大中型工业企业基本未开展研发活动。这在全国范围内也具有一定代表性,说明技术创新还没有真正成为大多数企业生存和发展的内在需求。
增强企业科技创新积极性,不仅需要金融、税收助力,还需“放权”给企业,降低“无形的手”对市场导向的影响。此次《规定》最大特点就是进一步明确“后补助”资金管理模式,通过给予企业自主权、简化程序、以结果“论英雄”的方式,最大限度维护企业创新的自由空间和积极性,利于市场进行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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