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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俄海关首次实现监管结果互认

  • 发布时间:2014-08-11 20:30:50  来源:国际商报  作者:孟妮 马婷 骞壮  责任编辑:罗伯特

  

  中俄贸易便利化又迎新利好。

  8月8日,随着载有特定商品的中俄进出境车辆同时通过绥芬河-波格拉尼奇内口岸,中俄海关监管结果互认合作项目在绥芬河口岸正式启动。该项目启动工作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与俄罗斯联邦海关署联合主办。

  这意味着,今后经中国海关(俄罗斯海关)查验的出口货物,俄罗斯海关(中国海关)一般不予查验,直接放行予以通关便利。

  中国海关总署监管司司长徐道文表示,此举大大节省了货物通关时间,降低了企业进出口成本,同时也节省了双方海关监管资源,有利于中俄两国贸易的便利化。

  两国海关监管结果互认

  企业出口货物需要经本国海关和进口国海关分别查验。而“监管结果互认”则是指进口国口岸海关对特定商品直接放行入境的行为。

  据哈尔滨海关副关长王富宽介绍,中俄海关实施“监管结果互认”后,以中国出口货物为例,凡是在合作试点口岸从事特定商品进出口的企业均可以向海关提出适用该项目,经中国海关查验并办结出口手续后,在俄罗斯海关通关时,凭中国海关签发的“关封”,即可实现快速通关。

  “目前仅限试点口岸的特定商品适用‘监管互认’程序,试点口岸是指东宁-波尔塔夫卡,绥芬河公路-波格拉尼奇内,特定商品是指中方出口的果菜和俄方出口的锯材。”王富宽补充道。

  源丰经贸有限责任公司业务部经理张幂对此也有同感,她表示,出口到俄罗斯的水果、蔬菜,为保证新鲜,对通关效率要求很高。中俄海关监管互认后,通关时间节省了一半,通关成本也降低了,俄罗斯老百姓可以吃到更多中国的新鲜蔬菜和水果了。

  据了解,“监管结果互认”是中俄两国总理定期会晤议定事项中海关合作的重要成果之一。经中俄双方海关反复磋商,于2013年10月22日,中俄总理第十八次定期会晤期间,双方海关署长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和俄罗斯联邦海关署关于开展特定商品海关监管结果互认的议定书》,并由双方边境海关组织具体落实工作。

  2014年5月,哈尔滨海关根据《中俄海关2014年合作计划》与俄远东海关局紧密合作,两关局在绥芬河公路—波格拉尼奇内、东宁—波尔塔夫卡口岸进行了特定商品监管结果互认测试工作,取得圆满成功。双方通过互联网发送《载货清单》扫描件后,对向发送载货车辆。下属绥芬河海关、东宁海关通过检查《载货清单》对货物予以快速放行。

  目前,已有61票货物通过该项目顺利通关,其中进口锯材976吨,出口果菜526吨。

  助力中俄贸易发展

  近年来,中俄两国贸易发展迅速。2013年,中俄经贸合作克服了世界经济复苏疲软等不利因素,呈现稳步上升态势,双边贸易额创892.1亿美元的历史新高。2014年前5个月,中俄贸易额达369亿美元,同比增长4.3%。“监管结果互认”是两国海关间较为深入的务实合作方式,充分体现了中俄两国促进双边贸易发展和海关执法合作的强烈意愿。

  而中俄两国海关选择绥芬河作为监管结果互认的首站也大有深意。“目前,黑龙江对俄贸易额占全国的1/4,而绥芬河就占黑龙江对俄贸易额的1/2。”绥芬河海关相关负责人表示,果菜和锯材分别是绥芬河对俄出口和进口的最大品类。其中,对俄出口的果菜主要来自当地,以及山东、海南、四川等地,品种包括苹果、桔子、土豆、胡萝卜、甘蓝等。“冬天是绥芬河海关果菜出口的旺季,俄罗斯远东地区冬天90%以上的果菜都从中国进口。每天通过绥芬河公路口岸的货柜车大概有30个,每个货柜车载重量为20吨左右,即使在出口淡季的夏天,每天也有10多个货柜车通关。”上述负责人补充道。

  记者了解到,我国的果菜价格便宜,风险低,到俄罗斯后的卖价也较高,因此,国内果菜企业出口俄罗斯市场的积极性也很高。目前,在绥芬河的3家主要果菜出口企业都已加入到了监管结果互认的行列中。

  徐道文表示,这一新举措为进一步规范通关监管秩序奠定良好的基础,随着合作的深入开展,双方还将积极研究逐步扩大商品范围,为更多的中俄进出口企业提供双向通关便利。

  俄联邦海关署通关监管总局局长茹科夫也表示:“海关监管互认对中俄两国监管合作具有重要的意义,为中俄两国经贸发展作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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