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房地一体确权登记提速
- 发布时间:2014-08-11 01:00:16 来源:经济参考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日前,国土资源部、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农业部、国家林业局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国土部表示,此次系不动产登记工作小组成立以来五部门首次联合发文,标志着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步入新的阶段和高度。
《通知》明确了工作目标,即在建立和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的前提下,明确将农房等集体建设用地上建筑物、构筑物纳入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的范围,基本实现统一调查、统一确权登记、统一发证。
《通知》要求,全面加快农村地籍调查,统筹推进农房等集体建设用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补充调查工作。为避免政策“一刀切”,《通知》明确要求地方以现有登记发证有关文件为基础,针对本省实际问题,进一步细化完善有关政策和技术标准。《通知》还提出,各地要按照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建设和宅基地制度改革的要求,全面落实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以及农房等集体建设用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做到应发尽发。同时,还要求各地优先选择房地合一的地区开展房地一体的登记发证试点,为全面铺开工作积累经验。
据了解,加快推进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是建立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的基本内容。为避免增加群众负担,减少重复建设和资金浪费,在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发证工作中将农房等集体建设用地上建筑物、构筑物一并纳入,有助于建立健全不动产登记制度,形成覆盖城乡房地一体的不动产登记体系,进一步提高政府行政效能和监管水平。
国土部相关负责人指出,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改革完善宅基地管理制度的要求,推进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是实现这些改革目标的产权基础和法律保障,对农民基本财产权利意义重大。同时这项工作也是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减少资金浪费和重复投入,必须与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一并考虑,统筹谋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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