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源 财富源

2024年04月25日 星期四

财经 > 滚动新闻 > 正文

字号:  

促出口需注重发展外贸新业态

  • 发布时间:2014-08-10 07:40:00  来源:人民日报  作者:赵晋平 张琦 宗芳宇  责任编辑:罗伯特

  近日,我们在浙江宁波、广东深圳等地调研发现,外贸综合服务业呈现快速发展势头。它作为一种外贸新业态,对于促进中小企业进出口业务增长发挥着积极作用,当前亟须加大对其政策支持力度。

  在外贸稳增长中的作用日趋明显

  外贸综合服务业又被称为供应链整合产业,主要功能是为进出口企业提供生产供应链整合、物流以及融资、通关、退税、保险、外汇、信息等一揽子服务。全国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八成左右集中在深圳。据深圳海关统计,2013年深圳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出口达到177亿美元。外贸综合服务业具有以下作用。

  帮助中小企业实现外贸业务专业化、规范化经营。外贸综合服务企业集中代办小笔业务,为大批中小企业提供专业化服务,实现了规模经营;通过自身审核环节规范中小企业经营行为,有效控制合同违约和坏账风险,促进中小企业进出口业务稳定增长。比如,深圳最大的外贸综合服务企业信利康公司近5年代理进出口额、利润和上缴税款年均增长分别达到53.8%、94.8%和85.4%。

  降低企业交易成本。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将大量零散业务集中办理,可获得供应商的大客户地位,通过一揽子服务降低运营成本。比如,深圳一达通公司通过议价使中小企业物流成本降低30%。

  为客户提供融资和退税便利。外贸综合服务企业争取银行授信能力更强,获得一揽子贷款后可以较低成本向中小企业提供融资,融资审批周期大幅缩短,能够有效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可以集中代理出口退税并垫付退税款。

  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和业态创新。随着业务范围和功能不断拓展,外贸综合服务业从传统外贸业务逐步发展为向企业提供供应链整体解决方案和管理服务;有效利用快捷、高效的互联网平台实现外贸服务的电商化、网络化,对现代服务业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产生了积极影响。

  仍面临诸多制约发展的因素和困难

  今年5月出台的外贸稳增长措施,进一步明确了支持外贸综合服务业为中小企业出口提供融资、通关、退税等服务的政策要求。但受访企业普遍认为,相关政策体系还须健全和完善。他们反映的问题主要集中在以下几方面。

  行业认定标准不清。外贸综合服务业目前没有纳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国家标准,缺乏明确的行业认定条件,尚未形成完整的行业标准和法规、政策体系。企业缺乏政企信息沟通、享受中介服务等的有效途径,出现问题难以找到及时、有效的解决办法。

  通关不便。由于代理商品种类繁多、来源构成复杂,海关查验存在一定难度,企业通关费时较长、成本偏高,企业因差错致使整批货物受阻甚至停办的风险较大。此外,关税代收中介缺乏竞争机制、保函收费过高等,也是企业反映较为强烈的问题。

  退税不畅。综合服务企业单笔业务货源可能来自多家中小企业。按照现行规定,集中申办出口退税,涉及外地企业部分需要函调,因此其他货物退税会明显延迟,加大了相关企业资金占用成本。

  融资困难。由于外贸综合服务企业自有资产规模较小,贷款抵押能力有限,打包贷款授信额度偏低。

  难以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证。虽然供应链服务已被明确列入国家高新技术服务企业认定范围,但认证标准未考虑到该行业服务收费低的特殊性,对销售收入总额及研发费用占比要求过高,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很难满足认证标准、获得政策支持。

  专业人才缺乏。外贸综合服务业属于人才密集的知识型新兴行业,人才匮乏是制约企业发展的瓶颈。而缺少行业管理和人才培养促进政策支持,是导致人才匮乏的主要原因之一。

  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逐步健全和完善外贸综合服务业相关政策体系。尽快制定和完善外贸综合服务业的行业认定标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等,明确将其纳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体系。允许相关交易平台或企业同时开展自营与代理外贸服务业务,逐步放宽统一代理小微企业出口退税和出口信用保险等条件,建立适合综合服务企业代办业务特点的监管与信用评估、风险预警、纠错和处罚机制。

  着力解决外贸综合服务企业面临的突出问题。实施出口退税流程分类管理,结合预警评估体系,对诚信守法的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开通快速退税通道。改革海关税款担保制度,对具备较高信用等级的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可适当延长海关保函期限,支持企业选择信用担保为主、资金担保为辅的方式,以缓解企业资金占用压力。增加信贷担保和政策性金融的支持力度,研究开发新的信用担保方式和手段,引导商业银行适当调高面向外贸综合服务企业的授信额度。根据外贸综合服务企业特点,适当修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标准。

  加快推广先行先试地区贸易便利化改革措施及经验。目前,上海自贸区试行的“先入区、后报关”等海关监管改革措施,部分口岸试行的关检合作“三个一”(一次通关、一次查验、一次放行)通关模式,上海、重庆等地试行的跨境贸易电子商务先行先试政策等,都有推广价值。应在认真总结试点经验基础上,尽快在具备条件地区分阶段推广。

  (作者分别为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对外经济研究部部长、副部长、助理研究员)

热图一览

高清图集赏析

  • 股票名称 最新价 涨跌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