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康:房产税或2017年实施
- 发布时间:2014-08-09 02:30:50 来源:新京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新京报讯 (记者李蕾)8月8日,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在2014年博鳌房地产论坛上表示,财税改革已经拉开帷幕,房地产税作为财税改革的重点之一,现在就要加快立法,力争在2016年年底前把房产税立法定下来,到2017年正式实施。而他此前曾表示,房产税今年年内不会有动作。
6月30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明确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2016年基本完成重点工作和任务。在贾康看来,包括营业税改增值税、消费税、资源税、环境税、房产税和个人所得税在内的六大税种将是未来税收改革的重点。
对于普遍关注的房地产税,贾康在昨日的论坛上称,在房地产立法的过程中还会引起很多的争议,可以理性讨论,但房产税往前推进的时候,要避免现有的无休止的争论,允许大胆试、大胆闯。
贾康7月份曾表示,三中全会的表述是加快房地产税立法,立法先行,但现在为止房地产税立法还没有列入人大立法工作的计划,希望今年年底之前能够列入。最理想的情况是2015年通过立法程序形成一个审计的文本之后,2016年可能有动作。
“中国的住房保有环节的税收不能简单套用美国的普遍征收模式,必须扣除一个免征额。无论多富的人,他的第一单位的消费住房是要受到免税待遇的,所有人在这个框架下一律平等,这是一个很重要的政策。”贾康表示。
房产税自2011年1月28日开始试点,虽已过去三年,但仍仅停留在重庆和上海这两个最初的试点城市。在此期间,包括北京等多个地区曾传言开征房产税,均被有关部门辟谣。
对于重庆和上海的试点,贾康昨日称,两地在先行先试的动作方面,都切入了实际的改革进程,积累了必要的本土经验,并且逐渐凝聚共识。这两个地区并不是简单的收税,而是在制度建设上破冰和试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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