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止涉农贷款增量奖励政策执行中走样
- 发布时间:2014-08-08 17:29:59 来源:中国财经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实行县域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增量奖励,是国家为了建立和完善财政促进金融支农长效机制,支持“三农”发展的重要举措。主要通过财政部门建立奖励机制,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引导和激励县域金融机构加大涉农信贷投放,支持农业发展。此项政策出台后,在调动金融机构支农积极性,引导社会资金回流“三农”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取得了显著效果。
根据规定,奖励资金由中央和地方财政分担。东、中、西部地区,中央与地方财政分担比例分别为3:7,5:5,7:3。地方财政分担的奖励资金,由省级财政部门统筹确定地方各级财政分担比例。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出现部分县(市)由于财政收入不足,未严格执行奖励政策,奖励资金拨付进度缓慢或者本级配套奖励资金未足额到位等问题。同时,少数地方财政为应对上级检查,要求县域金融机构将本级财政配套的奖励资金通过另外渠道返还当地财政。这些做法,严重违背了国家此项政策出台的初衷,也打击了金融机构投放涉农贷款的积极性。因此,湖北专员办建议加强对涉农贷款增量奖励的检查,防止此项政策在执行中走形变样。(湖北专员办供稿)
- 股票名称 最新价 涨跌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