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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院路32号院内私搭乱建影响交通

  • 发布时间:2014-08-08 11:35:05  来源:济南日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院内私搭乱建的小屋(韩双娇 摄)

  本报8月7日讯(记者 韩双娇 实习生 王焕超)市民赵先生向本报反映,天桥区矿院路32号院内有居民私搭乱建木板房,占用了公共空间,严重影响居住环境,阻碍居民出行。“原来私家车可以停进院内,现在根本没法开进去。”赵先生说。

  7日上午,记者来到堤口路附近的矿院路32号院,这里多为旧式单元楼。在一座居民楼下,记者发现好几座用废旧木板、纸箱和旧家具搭建起来的“小屋”,有些小屋还安装了门和锁。据了解,小屋内储存着床板、纸箱等杂物,有的小屋内部甚至接通了水电,似乎还有人在内居住。赵先生称,一个月前,搭建一间小屋的“建筑材料”本是一堆垃圾,一个月后神奇地变成了现在的“小屋”。“小屋的存在严重阻碍居民出行,还有一定的消防隐患。”赵先生说。

  住在院内的王女士告诉记者,其实这些木板房中最早的已存在两三年时间,是院内部分居民私自搭建的。

  对此,矿院路居委会工作人员称,该小区房屋产权归山东煤矿安全监察局所有,应由该局机关服务中心管理,居委会无权管理。该局机关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则称,该小区长期不交纳房费及物业费,服务中心早已不再对其进行管理。记者最后采访了堤口路街道办事处城管科,负责人认为这些小屋属于违章建筑,必须坚决拆除,“街道办事处将进一步采取行动,对这些小屋进行集中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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