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了三条『杠杠』,确权工作就好办了
- 发布时间:2014-08-08 08:31:15 来源:农民日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本报记者 马玉
伴随着山西省潞城市被确定为国家土地确权试点县,2013年,兼具平川与丘陵地貌的翟店镇被选为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的整镇推进试点。
翟店镇被确定为试点之后的3个月里,分管这项工作的张李春从早到晚就忙活着一件事:搜集问题。
“通过与村民面对面的交流,切实察觉现实中的土地问题,对问题的搜集整理能够在土地确权中对症下药,这便于工作的顺利推进,也能将这项实惠扎扎实实落到农民手上。”张李春说。
通过对翟店镇13个村的逐村深入,农经中心搜集了126条争议性、普遍性问题,在与农口单位的讨论交流下将这些问题归为16类,并列为重点、集中处理。
有了问题才能有的放矢,而如何保证这些问题在公平、有效中解决呢?“潞城市特意制定出三条原则:一是运用延包政策度量土地权属,二是遵循土地承包方案,三是尊重人的生存权利。三条原则就是三个标准,划定了土地权属的界限和范围。”张李春说。
在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中,工作人员将“三条原则”贯彻到底,繁琐的确权工作也变得明朗清晰。
“南天贡村邻近长治市,很多村民选择转让土地出去打工,可没有签订承包关系的转让,只是口头协议。对于这样的耕地,土地确权时就要按照二轮延包政策来解决权属归有。”张李春说,之前政策中承包户是谁就确定为谁,至于土地上的附属物,政府将做出一定的补偿。
“2003年土地承包法出台后,每个村的土地承包方案是不同的,有按照人均分配、产量分配和依据地块好坏来分的,出现纠纷时就得按照村民的原有承包方案来解决。”张李春介绍,遵循土地承包方案是确权时的第二个重要原则。
土地随着人口变动而更改调整,土地的权属纠纷也越来越多。“人口虽然变更了,但土地作为他们生存需要的生产资料并没变。”张李春说。
桑怀村的李小苟作为外迁户,当初他承包的5亩地按照这一原则在确权时给了他,起初的担心也消除了:“因为之前没有签订正式的承包合同,担心地被收回,现在多亏有了这个规定,不仅留住了5亩地,而且还像城里的房子一样有了大红本,总算吃了个定心丸。”
三条原则如同三个杠杠,既明晰了土地权属这个大难题,也使确权工作纲举目张,推动了工作的进行。据此,潞城市出台了《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实施细则》,按照“三条原则”和《实施细则》,在市、乡、村的共同推进下,目前,翟店镇的土地确权工作行进到了村民确认签订合同的尾声,确权户从4000多户增加到5730户,耕地面积增加了5000亩。潞城市也将翟店镇的整镇确权做法向整市确权推广开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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