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朝阳斥资近1亿元"买下"金秀贤 影视并购战火燃至韩国
- 发布时间:2014-08-08 07:14:00 来源:中国经济网 责任编辑:罗伯特
张朝阳坦言:“我们向来对娱乐产业都有巨大的投入,现在我们对于内容的制作也参与了,已经打通全产业链。未来也会考虑以项目制的方式跨国投资影视剧。”
■本报见习记者 陈妍妍
影视并购的战火已经烧到了国外。
昨日,搜狐宣布旗下子公司搜狐视频将向韩国娱乐传媒公司公司KeyEast投资150亿韩元(约合人民币8961万元),由此搜狐网将获得KeyEast6.4%的股份,成为继最大股东裴勇俊之后的第二大股东。
通过本次战略投资,搜狐将成为keyeast在中国的唯一网络合作伙伴。而该公司由裴勇俊创办,也是当红影星金秀贤所在的经纪公司。
搜狐CEO张朝阳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keyeast在韩国是上市公司,该公司旗下艺人金秀贤在中国的认知度不断上升,使keyeast加快了进军中国市场的策略。拥有强大宣传实力及资源的搜狐集团正是keyeast进军中国的坚实后盾,从而更加坚定了keyeast与搜狐集团建立战略合作的决心。对于花近 1亿元是否合理,张朝阳认为,价格在比较合理的范围内。
同时,张朝阳坦言:“我们向来对娱乐产业都有巨大的投入,现在我们对于内容的制作也参与了,已经打通全产业链。未来也会考虑以项目制的方式跨国投资影视剧。”
会有更多中国公司
投资韩国影视公司
搜狐视频一直是搜狐集团的重头戏。今年上半年,受广电总局新政影响,搜狐视频旗下多部热播美剧遭下架,这对其不得不算是一种打击。
而此番与KeyEast签署战略合作及投资协议后,搜狐作为KeyEast独家线上合作伙伴,将在购买该公司作品上具备优先购买权。
关于合作方式,张朝阳表示,目前只是资本层面的介入,这样的话会更长久和坚固,搜狐不会参与该公司的运作,主要负责协助该公司在中国的明星商业活动、节目宣传。
而业界相关人士认为此次搜狐集团与keyeast的长期战略合作,不仅在于两家公司的产业有着多处契合之处,并且是未来娱乐市场发展的长远方向。同时,keyeast运营韩国娱乐产业的日本子公司KNTV和DATV定会更好地协助搜狐发展韩国娱乐产业。
一位在中国负责对接中韩影视投资的韩方人士告诉《证券日报》记者,目前有不少中国公司都有投资韩国影视公司的计划。一方面,《中韩电影合拍协议》后,两国政府对中韩合拍片有政策上的倾斜;另一方面,韩国影视产业发展相对成熟,中国公司希望与他们开展深入合作。
一个月前,中韩两国刚刚签署了《中韩电影合拍协议》,这意味着中韩合作拍摄的影片将在中国市场享受国产片待遇,不再受进口片条件限制。
该韩方人士介绍说,目前,中韩影视合作主要是两种模式,第一种是合拍片,规定必须有30%以上的演员是中方演员。第二种是国产片制作时,中国公司雇佣韩国公司的技术人员,如摄影师、导演等。
“合拍片的问题是审核剧本、资金等流程比较复杂,需要经过广电总局审批,但国产片只要审批故事梗概就行,不用考虑细节问题。”上述韩方人士表示,因此,政策的放宽给两国公司都带来便利。
瑞格传播执行董事戢二卫告诉记者,《中韩电影合拍协议》宣布之后,对中韩合拍片的审查会比较照顾,这是最大的利好。同时,在韩国拍电影的好处是,费用整体比中国更低。“近几年,中国票房虽然高速增长,但我们的制作成本也是最高的。我估计这个势头会持续三五年,未来会有大量的戏去韩国拍。”
不过,一位投资界人士向记者坦言,自己几个月前就开始陆陆续续看了几家韩国影视公司,但最终都没有投资。“两国影视政策差异很大,投资后续的合作方式还需要探索。”
BAT与影视公司
跨界联姻成风尚
值得一提的是,今年以来互联网巨头纷纷布局内容领域完善产业链。
继收购文化中国后,日前,阿里巴巴旗下阿里影业一把手人选终于尘埃落定。8月5日,阿里影业发布了更名后的首份公告,宣布委任张强为公司行政总裁兼执行董事。
资料显示,张强在中国影视传媒行业拥有逾25年经验,曾制作多部票房口碑双赢的优秀电影。此前,张强曾担任中国电影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北京电视台副主编和北京紫禁城影业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和北京紫禁城信都电视文化有限公司总经理等。张强本人持有北京大学中国语文学士学位和北京电影学院电影美学硕士学位。
此外,据可靠消息称,百度旗下爱奇艺目前正在与华策影视商谈投资事宜,后者自7月初停牌以来至今仍未复牌。
腾讯早在2011年就投资了华谊兄弟,至今仍是华谊兄弟的第三大股东,占股4.49%。今年上海电影节期间,腾讯视频宣布“为虎添翼”计划,称今年将参与投资《钟馗伏魔:雪妖魔灵》等6部影片。本周,被腾讯视频寄予厚望的网络独播剧《离婚律师》刚刚上线。
一位不愿具名的业内人士告诉《证券日报》记者:“之所以近期互联网公司加紧布局内容领域,主要是因为做渠道形成规模后,市场已成红海,格局已定,这时候渠道增长的空间是有限的,所以需要内容上的增长。”
不过,该人士同时指出,互联网公司与影视公司跨界联姻之后,一方面合作模式需要探索,另一方面,双方的基因天然不同,联姻后还需要一定磨合期。“互联网公司的基因是理性的,产品驱动的,而影视公司是感性的,作品驱动。双方在磨合中会面临相互博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