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本市念起“紧箍咒”
- 发布时间:2014-08-07 11:33:26 来源:滨海时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时报讯(记者 单毅)以PM2.5为代表的细颗粒物和臭氧等空气污染物已经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但很多人不知道,在PM2.5和臭氧形成之前,还有一个重要的前体物——VOCs(挥发性有机物)。记者从市经信委了解到,我国首个全面覆盖工业企业VOCs的地方标准《天津市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以下简称《标准》)本月起发布实施,给挥发性有机物的排放戴上“紧箍咒”。
挥发性有机物是指在20℃条件下蒸气压大于或等于10Pa,或者特定适用条件下具有相应挥发性的全部有机化合物(不包括甲烷),简称VOCs,是城市灰霾和光化学污染的重要来源。其在阳光照射下可与氮氧化物发生光化学反应,生成臭氧、二次气溶胶粒子,是近地面臭氧、二次细粒子生成的重要前体物。据介绍,《标准》规定了产生挥发性有机物的行业如石油炼制与石油化学、医药制造、橡胶制品制造、家具制造、表面涂装等11类重点行业及其他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有组织排放浓度、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管理规定及监测要求等。
目前,国家尚未形成完善的挥发性有机物行业排放标准体系,不能满足本市现阶段污染控制需求。《标准》的出台实施,对削减本市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本市臭氧、PM2.5污染,改善大气环境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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