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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财政撬动金融支农破解农业“贷款难、贷款贵”

  • 发布时间:2014-08-07 08:31:15  来源:农民日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本报讯(记者曹茸)近日,农业部下发了《关于推动金融支持和服务现代农业发展的通知》,提出金融支农要围绕保生产、促增收,以解决农业生产“贷款难、贷款贵”为着力点,以财政促进金融为切入点,不断提高现代农业建设的金融保障水平。

  《通知》要求,各级农业部门要积极协调配合金融管理部门与服务机构,聚焦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日益增长的金融服务需求,努力加大对流动资金和基础设施投入的金融支持;聚焦农业生产规模化、集约化、产业化发展的金融服务需求,积极争取加大对高标准农田建设、粮棉油糖高产创建、园艺作物和畜禽水产标准化生产、种养业良种生产、农产品加工,以及农业科技创新、农机装备制造、设施农业等的金融支持;聚焦农业生产流通服务的金融服务需求,积极争取加大对农业生产性服务业、市场信息、仓储物流、农产品收购等的金融支持。

  《通知》提出,要积极推动金融支农服务创新,主要是推动创设符合农业产业特点和农民需求的金融产品和服务。一是推动创新农业信贷担保机制,重点是推动建立农业信贷担保服务网络、鼓励扩大农村有效抵押担保物范围。二是推动农民合作社开展信用合作,按照规定稳妥试点。三是推动涉农直接投融资服务,重点是加大农业股权投资,推动融资租赁服务。

  农业保险是金融支农的重要内容,《通知》提出,要推动拓展农业保险的广度和深度。一是提高农业保险保障水平。重点是扩大保险覆盖面、提高风险保障水平,探索互助合作保险、目标价格保险试点。二是推动规范农业保险服务,鼓励基层农技推广等机构与保险机构合作提供保险服务,推动落实农业保险服务“五公开、三到户”。三是推进农业保险与农业防灾救灾相结合,发挥农业防灾增产关键技术的防灾减灾作用与农业保险的救济作用,推动完善大灾风险分散机制等。

  《通知》明确,各级农业部门要积极协调配合财政部门,调整优化财政补贴方式,创新财政支农体制机制,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对金融资本的引导和撬动作用,努力实现财政和金融支农政策两轮驱动。一是创设金融支农奖补政策,重点是推动设立农业信贷担保资金、探索建立重点农业产业贴息政策,鼓励设立农业投资基金、以及设立农业信贷风险补偿基金等。二是稳妥开展金融支农模式探索,鼓励地方开展牛羊肉规模化生产金融扶持试点、农机融资租赁试点等,鼓励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以金融改革为主题的全国农村改革试验区加大农村金融创新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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