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半年部分价格 改革措施一览
- 发布时间:2014-08-04 05:59:56 来源:经济日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 1月7日,国家发改委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联合印发推行居民生活阶梯水价制度改革指导意见,要求各地2015年前建立阶梯水价制度。
◎ 1月7日,国家发改委制定南水北调东线一期工程供水价格。其中,江苏省平均每立方米0.41元、山东省平均每立方米1.54元。
◎ 1月22日,我国水电上网电价形成机制方案出炉,实行以分省水电标杆电价为核心、以市场形成价格为基础的水电上网电价制度,改变一厂一价管理方式。
◎ 2月11日,我国今年生产的早籼稻(三等)、中晚籼稻和粳稻最低收购价格每斤分别比上年提高3分、3分和5分。
◎ 2月14日,国家发改委和银监会公布商业银行服务实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目录,降低和调整了部分收费标准,取消部分收费项目,以进一步减轻客户负担。
◎ 2月15日,我国将铁路货运价格由政府定价改为政府指导价与上限管理,将国家铁路货物统一运价平均每吨公里提高1.5分。
◎ 3月21日,国家发改委部署各地在2015年底前建立健全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在确保居民基本生活用气支出相对稳定的前提下,用价格杠杆引导居民节约用气。
◎ 4月1日,国家宣布放开由企业投资的准池铁路货运价格,由铁路运输企业与用户、投资方协商确定具体运价。
◎ 4月5日,国家发改委公布今年棉花目标价格为每吨19800元。
◎ 4月10日,国家发改委等部门宣布放开非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
◎ 5月5日,工信部和国家发改委宣布自5月10日起全面放开固定电话和移动电话通话费、出租电路租用费、拨号上网通信费等各类电信业务资费。
◎ 5月8日,我国宣布放开医保目录中的低价药品价格(日均使用费西药不超过3元、中药不超过5元的药品),涉及530个品种中的1100多个剂型。
◎ 5月9日,国家发改委宣布对立窑水泥生产企业实行更严格的差别电价政策,将其生产用电价格在正常水平的基础上,每千瓦时加价0.4元。
◎ 5月17日,国家发改委宣布,今年大豆目标价格为每吨4800元。取消临时收储政策,生产者按市场价格出售大豆。当市场价格低于目标价格时,国家根据目标价格与市场价格的差价和种植面积、产量或销售量等因素,对试点地区生产者给予补贴;当市场价格高于目标价格时,国家不发放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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