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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启动企业年报公示

  • 发布时间:2014-08-02 06:31:42  来源:扬子晚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扬子晚报讯(记者 徐晓风)今年起年检制度已经取消,改成了年报制度,昨天,省工商局召开电视电话会,宣布我省正式启动企业年报公示工作。

  根据国务院印发的《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今年起将企业年度检验制度改为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制度。省工商局昨天宣布,自8月1日起在全省范围内全面开展2013年度年报工作, 企业应于2014年8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向工商部门报送2013年度报告并公示。企业年度报告的主要内容应包括公司股东(发起人)缴纳出资情况、资产状况等。据此前工商部门介绍,未按规定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企业将被载入经营异常名录,企业在三年内递送年报的,可以申请恢复正常记载状态;超过三年未履行的,将被永久载入经营异常名录,并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黑名单”)。

  省工商人员告诉记者,以前每年是从1月1日起开始个体工商户验照,3月份起开始企业年检,但今年开始取消年检制度,改为年报制度。此项改革后,消费者、银行、债权人和交易伙伴在与市场主体做交易之前,可以先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企业的信用信息,规避和减少交易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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