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深查细查透才有震慑力
- 发布时间:2014-08-01 20:31:00 来源:中国财经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中央八项规定出台近两年的实践表明,八项规定已经成为反腐倡廉的“杀手锏”。但是,以何种形式将其落到实处?北京市财政局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充分利用财政业务监控平台,于去年12月开展了“四风”(指“公款吃喝”、“超标配备公车”、“三公经费开支过大”、“损害涉农利益行为”等四种不良风气)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采取自查自纠、重点检查、评价整改等有力手段,将“八项规定”进一步落到实处,有力地震慑了腐败和不正之风,获得了各方面的一致好评。
查前做足准备工作
“四风专项整治的重头戏是重点检查,我们在查前做足准备工作,检查时力争查深查细查透,做到不留遗憾。查深查细查透才有震慑力!”北京市财政局财政监督处处长黄堞用自己亲身经历的一件事情为这个说法做注脚。
去年12月16日以后,北京市的“四风”专项整治进入了重点检查阶段。为了选好检查单位,黄堞和处里的同志们一起,在该局开发的预算执行动态监控系统上,检索去年春节期间人均消费支出大于500元且消费总金额在2000元(含)以上的餐饮发票支出。
经过详细搜索,他们选定了一家单位。“这家单位有一张餐饮发票,消费金额超过了2000元。”黄堞告诉记者。
黄堞和检查组的其他同志一起到被查单位,对情况进行了认真的核实。该单位的相关负责人和经办人员对检查组解释说,当时该单位是在举办一个有几十人参加的大型活动,活动完了之后,就近在这家采摘园用餐,且这次用餐经过了该单位主要领导的批准,用餐费用没有超标。
“情况确实如他所说。”黄堞告诉记者,检查组检查用餐发票时,发现该单位领导批准用餐的批示原件就附在发票后面,餐费也没有超标。当检查组问起为何不回城里用餐时,对方解释说,如果再回城里用餐,一个是时间紧,还有就是还得用车,再增加费用。
“虽然这次用餐没有超标和违规,但我们还是告诫该单位的相关人员:以后类似用餐最好是按规定执行,不得在采摘园一类的地方用餐。”黄堞说,该单位的有关负责人心悦诚服地接受了检查组的要求。
重头戏:重点检查
作为此次专项整治活动的“重中之重”,重点检查受到了高度关注。黄堞告诉记者,重点检查内容如下几方面:
对违反中央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坚决反对铺张浪费,抵制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厉行勤俭节约,严禁公款大吃大喝的各项要求所发生的行为进行检查。主要包括与公务无关的宴请和利用“农家院”、私人会所等场所吃喝;以会议、培训为名,列支、转移、隐匿接待费;向下级或其他单位转嫁、摊派接待费;在非税收入中坐支接待费用;假借公务接待名义列支其他支出或超范围、超标准报销与相关公务无关费用的问题。
对2013年“三公经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核查。在核查过程中,重点对因公出国费用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用及运行费用支出、公务接待的合规性进行检查;对是否严格履行支出报销审核制度,有无超预算安排公务接待支出、无预算安排公务接待支出进行检查。
对超标准配备使用公务用车、违反规定借用车辆和违反规定占用车辆、摊派款项购车以及豪华装饰公务用车进行检查。
在检查方式上,从查阅票据入手、划定时段、随机抽检、现场登录表格并制作底稿及综合评定。黄堞对此进行了具体的解释:
检查组在划定的时段内对每个被检查单位抽查15笔餐饮票据(含列支会议、培训费等支出科目的餐饮票据);抽取2个非设备购置类的专项资金,对是否存在餐饮费用的支出情况进行检查;核查2013年1月—11月三公经费预算执行情况;对超标准配备使用公务用车等自查自纠情况进行了解、核实。
重点检查共检查了40个一级部门和27个二级单位,被检查单位不同程度存在预算执行审核不严的问题,有7家单位存在的问题较为严重。
对于普遍存在的预算执行审核不严的问题,检查组针对问题分别下达整改建议书,要求北京市财政局各预算管理处室加强项目审核。对重点检查发现问题较为严重的7家单位,下达财政检查意见书,其中的3家单位接受了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约谈。
“通过此次专项整治活动,我们发现,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以来,党风政风明显转变,对‘三公经费’开支中存在的开支过大、超标准配备公车及公款吃喝等不正之风起到明显的震慑和抑制作用。”黄堞告诉记者,这种转变主要表现在:各单位在财务管理意识、支出控制意识及自我约束意识方面有较大提升,有些单位对一些可有可无的会议采取了取消、压缩、合并等措施,有些单位将规模不大的会议尽量安排在本单位召开,大多数单位对一些必要的公务接待用餐也尽可能安排内部食堂解决。
“以前在记账凭证中随处可见的餐饮报账票据明显减少。”黄堞高兴地给记者举例:北京市质监局今年公务接待费支出同比下降了56%。有些单位对因公出国考察调研活动进行重新梳理审核,一些不必要的出国考察活动予以取消。环保局2013年会议计划数32个,压缩到24个,并取消3个计划中的出国考察团组和4批次随团考察。
北京市财政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尹双曼表示,针对此次专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将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廉洁意识;完善规章制度,强化源头控制;强化监督检查,构建长效机制,将“公款吃喝”、“超标配备公车”、“三公经费开支过大”列入审计、财政监督的常态化工作内容;加强对党政机关预算编制、执行等财政、财务、政府采购和会计事项的监督检查;加大对党政机关公务支出和公款消费的审计力度,对群众举报和有关部门移送的案件线索,及时查处违纪违法问题。
点面结合 确保实效
“这次专项整治活动,是按照北京市委的要求开展的,我们北京市财政局作为主责单位,对搞好这项活动责无旁贷。”黄堞表示。
在明确了组织机构、通过了工作方案后,北京市财政局确定此次专项整治分三个步骤进行:自查自纠:由各部门、各区(县)开展对上述突出问题的自查自纠,向该专项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报表、总结,针对自查情况撰写承诺书并进行公示;重点检查:由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共抽调60人成立10个联合检查组,开展对40个一级部门预算单位(及其所属的1个二级单位)的重点检查;总结整改: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总结,上报工作情况,对有问题的单位和责任人按照相关程序进行处罚、处理。
为确保检查工作有的放矢,北京市财政局分别组织召开了“四风”专项整治重点检查培训会和重点检查单位查前协调会,对参加重点检查的检查组人员通报了重点检查工作方案,对检查把握的原则、方法等进行了说明;对被检查单位人员就此次重点检查的内容、范围、时间安排以及需要被检查单位配合的事项等进行了说明。
此次专项整治自查自纠工作在市、区(县)两级同时展开。北京市级162家一级部门预算单位和北京市国资委监管的62家企(事)业单位及其所属单位也均按照要求进行了自查自纠。从上报的违规问题看,相对比较突出的是利用公款吃喝以及未按“三公”经费规定执行的,以上问题在自查自纠期间,有的已偿还或清退相关费用,已纠正并整改44笔。
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北京市、区(县)财政局联合审计部门分别组成检查组,结合日常财政监督、审计监督问题较多的单位,以及自查自纠开展情况,开展重点检查。16个区县财政部门共对167家行政事业单位进行了重点抽查。市区(县)两级通过重点检查共发现172笔违规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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