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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民小张要面对的新税单

  • 发布时间:2014-08-01 16:55:08  来源:新华网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新华网北京8月1日电(记者 方栋 张正富 全晓书)24岁的小张在媒体担任摄影师。去年,依靠家里的资助,他和女友在北京郊区贷款买了一套小两居,从此过上了压力“山大”的生活。房子月供6000元,加上必要的生活开销,每月薪水所剩无几。

  而中国即将启动的新一轮财税改革则为房贷所困的“小张”们带来了“一线曙光”,因为房贷压力将更直接地体现在新的纳税体制中。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副所长白景明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根据新一轮财税改革的方向,将来个税有望根据纳税人的实际生活压力来征收,“生活负担重的居民,纳税额度会降低,个税负担会减轻。”

  税收专家、中国税务报社总编辑刘佐则举例说,一家四口人,只有一人有收入;另一家只有一个人,收入与前者相当。目前,两者税前扣除和缴纳税额相同,看似公平,但实际上第一个家庭的压力更大。“如果允许第一个人税前扣除全家人的基本生活费用,压力就可以大为减轻。”

  他认为,赡养人口、医疗、住房、教育、保险等生活必需的开支都应纳入税前扣除项目,这样有利于保障人民的基本生活。

  照此,小张的房贷利息也将纳入税前扣除。目前,他的年均税前收入10万多元,除去每月3500元的免征额和每年3万多元房贷利息,就只剩3万多元收入需要缴税,压力会减轻不小。如果他结婚后抚育孩子等费用也会纳入税前扣除,税负将进一步降低。

  在中、低收入家庭有望减轻税负的同时,富人们可能要面临更高的个人所得税。

  目前,中国的个人所得税采用分类征收的方式,即按照工资、薪金所得,生产、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等11个项目分别征税。刘佐指出,由于纳税人取得的不同收入分别计税,导致收入来源多的高收入者税负较低。

  “如果税制改革后采用综合征收为主的方式,再不断完善税前扣除制度,那么低收入者可以不纳税,中等收入者可以少纳税,高收入者可以适当多纳税,有利于合理调节收入分配。”刘佐说。

  白景明也指出,征收方式采用分类与综合相结合,实现“量能课税”,能更好发挥调节再分配的功能,让资金在生活保障、义务教育、基本医疗等民生领域得到更好的利用。

  至于“美好愿景”何时能实现,专家没有给出时间表。但他们均表示,建立一个更加公平、高效、透明的现代财税体系这一大方向是毋庸置疑的,而且改革有望加快推进。

  在新一轮改革中,房产税改革也牵动着普通纳税人的心,很多人担心自己的纳税负担会否明显加重。

  根据上海和重庆的试点经验,普通居民无须太过担心赋税加重,因为征收对象多为二套房、住宅超出人均免税面积的部分、高档住宅和独栋别墅。换而言之,被征税者多为“不差钱”的高收入人群。

  如上海的征收细则规定,房产税适用于新购置住房,人均免税住房面积为60平方米。超出面积,每年纳税额=超出面积总价×70%×0.4%(或0.6%)。

  假设上海细则在全国推广,仍以小张为例,现有住房70平米,无需纳税;将来婚后添了孩子,想再购置一套120平米商品房,超出面积为10平米,以2013年北京市均价23442元计算,则每年纳税额大约656元,即使交易价格远高于均价两倍以上,税负也未达到不可承受的程度。

  房产税改革在调节房价、抑制投机、加强反腐上也被寄予厚望。但专家认为,试点的意义并不在此,更多的是为了完善税制。

  白景明指出,即使在已征收房产税的国家,房价涨跌仍由供需决定。住房保有环节的课税,反映出税收趋于公平,而非短期政策调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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