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部重拳治理工程质量 专家:惩罚措施需跟上
- 发布时间:2014-09-05 14:35:00 来源:中国广播网 责任编辑:曹慧敏
【导读】住建部“重拳”治理工程质量,工程竣工后设置永久性标牌,载明参建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姓名。
据经济之声《央广财经评论》报道,人过留名,雁过留声。自古人们追求好名声的热情不亚于追求金钱财富。但是要维护好名声并不那么容易,因为名声通常跟一个人的社会责任联系在一起。
在工程建筑行业中,这一点表现得尤其明显。最新消息是,住建部将在全国开展为期两年的工程质量治理行动,质量终身责任制将落实到人,转包挂靠等违法行为将“重拳”打击。
住建部要求,建筑工程的五方责任主体: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勘察单位项目负责人、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在工程设计使用年限内,承担相应的质量终身责任。
住建部还明确,工程开工前,五方负责人必须签署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工程竣工后设置永久性标牌,载明参建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姓名。
建筑工程建设的参与者们的名声与工程的质量紧密挂钩,住建部使出这一招是抓住了关键一点,让质量责任落实到个人,让工程建设信息可以追根溯源,用名声来强化责任主体的自我约束。
中国人历来崇尚留名,但话分两头说,最后是“美名远扬”还是“臭名昭著”,这得看人如何选择。对于建筑工程的责任主体来说,责任意识是关键。只有在每一个环节负起责任,一丝不苟,稳扎稳打,才能确保工程的质量,才能留下好的名声。
住建部部长陈政高:抓工程质量是一场“持久战”
住房城乡建设部透露,建筑市场诚信体系建设将加快,明年年底前,各省区市将建成包括工程建设企业、注册人员、工程项目、诚信信息等基础数据库。此外,治理行动还包括:各级住建主管部门将对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的承发包情况进行全面检查,严惩重罚各类违法发包、转包、分包、挂靠行为,完善建筑工人培训体系,推行劳务人员实名制管理等。到任不久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部长陈政高说,治理工程质量问题,迫在眉睫。
陈政高:要清醒看到建筑市场确实还存在着一些混乱现象,建筑质量确实还存在着低下的问题,建筑物垮塌现象时有发生,人民群众对一些工程质量不满意,我们就必须抓紧治理。
陈政高表示,我国已经有经过长期锻炼的、人数达4500多万的建筑工人队伍,已经出台了一系列关于建筑质量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等,抓工程质量已具备充分条件。而且这是一场“持久战”,不是“突击战”:
陈政高:集中抓两年工程质量不是以后不抓了,以后还要设计出新的行动方案,我们就是要一直抓下去。
经济之声特约评论员张彬:中国建筑进入“质量报复周期”
早在1999年,国务院办公厅就公布了《关于加强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管理的通知》,提出了建立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的要求。近年来,国内建筑市场虽在不断完善,国内工程的质量也在不断提高,但是“楼脆脆”、“楼歪歪”事件还是时有发生。从1999年到现在已经15年时间了,为什么这么长的时间都没有将质量终身责任制落实到人?
张彬:主要是建筑工程涉及的单位比较多,监管起来的难度比较大。一般的建筑工程就涉及到设计单位、勘察单位、建筑单位、施工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等,这种多头的管理如果没有统一的监察体系,很容易使中间环节出现问题。
另外,在进行城镇化改造的今天,各地都大兴建房运动,有的地方甚至为了当地经济的发展或者GDP的需求,拆了建,建了拆,大量城镇化的城市建筑的运动造成了很多地方贪快贪大而忽略了工程质量。现在很多建筑质量已经到了一个“报复”的周期性,英国的建筑平均寿命大概130多年,美国也得达到70多年,而我们国家一般只有30年左右,从改革开放到现在正好是30年的时间,就进入一个所谓的“质量报复周期”,楼碎碎、楼歪歪、楼倒倒等等跟工程质量密切相关的事情就突击的显现出来了。
建筑工程质量问题不是一时的问题,它是关乎到老百姓的生命安全和所有投资者财富缩水的问题,这个问题如果不解决,会对中国未来的经济发展产生巨大的影响。
质量终身责任制在当今工程管理中又有了哪些新的定位和作用?
张彬:从目前来看,这个规定不是什么新诏,历史上在秦始皇兵马俑上都会在隐蔽的地方刻上工匠的名字,这就是我们现在所谓的质量认证,在秦朝叫“物勒工名,以考其诚”,意思是在制作的器物上刻上名字,考察诚信程度,对于产品质量有追溯的体系。比如一个兵马俑出了问题,那是要斩首的。而今天如果没有相应严格的惩罚措施,没有设置建筑不合格的高压线和严厉的问责制度,立牌的意义就会大大的削减,只能起到监督的作用,收不到监督的实效。所以,不妨效仿祖宗,提高关于建筑的违法成本,再结合上立标牌的形式,才能真正把建筑质量管控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