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琦:丝路基金是中长期的开发投资基金
- 发布时间:2015-03-12 15:34:39 来源:中国网财经 责任编辑:孙朋浩
中国网财经3月12日讯(记者 金易子)3月12日下午14时45分,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新闻中心在梅地亚中心多功能厅举行记者会。会上,就丝路基金相关问题,丝路基金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金琦表示,丝路基金是中长期的开发投资基金,在为“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实现互联互通目标时,要坚持对接原则、效益原则、合作原则与开放原则。
2014年11月8日,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宣布,中国出资400亿美元成立丝路基金。金琦指出,在这之后由中国人民银行牵头,会同各有关单位开展了紧锣密鼓的筹备工作,丝路基金已经在去年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完成了工商注册。
金琦表示,到目前为止,丝路基金公司的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管团队都已经搭建完成,下一步在继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的同时,将尽快开展实质性的业务工作。
金琦指出,丝路基金是中长期的开发投资基金,要为“一带一路”的沿线国家和地区实现互联互通的目标服务。在完成该目标时,金琦认为,有如下几点原则。
第一,对接原则。投资首先要与各国的发展战略和规划相衔接,在“一带一路”发展的进程中,寻找投资机会。金琦认为,“一带一路”没有严格的地域界限,“只要有互联互通的需要,丝路基金都可以参与相关的项目”。
第二,效益原则。丝路基金的资金分别来自于不同的股东,包括外汇储备、中投公司、进出口银行和国开行,这些资金都是有相对应的人民币负债的,所以丝路基金不是援助性或者捐助性的资金,在运作上,必须坚持市场化的原则,投资于有效益的项目,实现中长期合理的投资回报,维护好股东的权益。
第三,合作原则。丝路基金是按照公司法设立的中长期开发投资基金,不是多边开发机构。丝路基金与其他的金融机构不是相互替代的关系,而是优势互补、合作共赢的关系,从而为“一带一路”沿线的国家和地区发展做出我们的贡献。
第四,开放原则。丝路基金是开放的,在运作一段时间之后,欢迎有共同志向的投资者能够进入到丝路基金来,或者在子基金的层面上开展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