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改革即将试点 2017年底完成
- 发布时间:2015-01-12 10:12:00 来源:中国广播网 责任编辑:曹慧敏
据经济之声报道,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印发了《关于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标志我国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即将进入试点阶段。
根据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此次改革试点主要任务有四个。首先要解决的就是完善土地征收制度,而要解决这个问题,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副院长郑风田认为,补偿款背后的利益蛋糕最难分。
郑风田:增值的收益究竟该怎么分蛋糕?过去基本都是低价征收,高价卖出,农民得到的很少,每一次拆迁都闹的很凶,就是因为补偿最有争议。
因此,《意见》明确,要缩小土地征收范围,制定土地征收目录,严格界定公共利益用地范围;规范土地征收程序,建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全面公开土地征收信息;完善对被征地农民合理、规范、多元保障机制。
程序完善,打破一夜暴富
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研究员袁钢明指出,规范土地征收程序最有实质效果,虽然不一定能打破通过土地征收“一夜暴富”的美梦,但是至少农民获得的征地补偿款将会合理化。
袁钢明:土地征收做不好的话,差价非常大,一夜暴富,所以规则程序非常重要,程序合理合法有道理就行了,漫天要价不行,随便压价也不行。
土地有偿,撕开什么口子?
另外两个引发社会关注的改革任务是:允许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实行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以及探索超标准宅基地的有偿使用、退出和转让。
从国家本意来看,放开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和宅基地的有偿使用权,是为了提高农民收入、合理利用剩余经济型用地,但是一旦口子放开,会不会给不法分子可乘之机,变相出让国家耕地?
如何严守耕地红线?
国土资源部部长姜大明也强调,严守18亿亩耕地红线是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底线、是试点大前提,决不能逾越,不得以退出宅基地使用权作为进城落户的条件。
因此,郑风田表示,在放开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和宅基地的有偿使用权之前,必须做好土地确权工作。
郑风田:确权办证工作完成之前,确实存在各种各样问题,确权办证就是将农民家底搞清,不只是数量问题,具体位置都要有,现在很多地方还都有一笔糊涂账,各地要根据自身情况,把账弄清楚。
那么,在制定新规时,又应当将哪些具体细节写入呢?袁钢明认为,第一关征收标准很重要。
袁钢明:规定是可以写清楚的,比如什么样的耕地,需要经过什么样的程序改动,要写的很严格,执行很严格,尤其第一关征地的鉴定、鉴别的标准要明确。
《意见》最后一项明确的任务是,建立兼顾国家、集体、个人的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机制,合理提高个人收益,特别是建立健全土地增值收益在国家与集体之间、集体经济组织内部间的分配办法和相关制度安排。
此次试点将在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和农村改革试验区中选择,封闭运行,确保风险可控,预计试点工作将在2017年底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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