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延礼:保险业改革完善价格形成和准入退出机制
- 发布时间:2014-10-31 09:34:00 来源:人民网 责任编辑:曹慧敏
中国保监会副主席周延礼再提全面深化市场化改革,称“要以完善价格形成机制和准入退出机制为着力点,全面深化保险业的改革”。
昨日,在京举办的“2014金融街论坛”上,人身险和车险费率市场化改革,作为完善价格形成机制的重要抓手,再度为各方关注。周延礼在会上明确,完善费率形成机制方面,要从继续推进寿险产品预定利率的改革和积极稳妥深化商业车险条款费率的改革两个方面多做工作。
普通型人身保险费率新政策自去年8月5日起正式实施已有一年多的时间,无论是从调动保险公司研发费改新产品的主动性上,还是从更多元化的产品对保险公司的贡献上,业内都看到了一定的积极效果,这种积极效果有望扩大辐射范围。
对此,周延礼坦言,要“从普通型的产品延伸到分红型,万能型的其他的寿险产品。力争实现人身保险定价机制的全面市场化,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
相对寿险,车险的费率市场化改革更趋稳妥,时间上有些滞后。今年下半年,保监会向各家保险公司下发了《关于深化商业车险条款费率管理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意味着商业车险费率改革终于迈入了实际操作阶段。但最终方案发布超过此前预期,或将延迟至明年。
周延礼明确,要积极稳妥深化商业车险条款费率的改革,以行业的示范条款为主体,创新型的条款为补充,建立标准化、个性化并存的商业车险条款体系。以大数法则为基础,市场化为导向,保险公司自主定价,建立科学、合理,符合我国国情和广大消费者需求的商业车险的保险产品。
在完善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方面,周延礼给出方向性说法:“要突出专业性、区域性的方向,遵循市场化、法制化的原则,坚持对内开放和对外开放并重,统筹规划市场准入和市场体系的培育”。同时,要以推进和规范并购重组为重点,建立法律和市场手段为主,形成手段为辅的多层次市场退出体系。完善保险保障基金的风险救助体系,有效地化解单个机构风险,确保不出系统性的风险。
周延礼在会上表示,要着力发挥市场机制在配置资源当中决定性的作用,以完善费率形成机制和保险公司准入和退出机制为重点,构成充满活力、创新力强、功能互补、多元化发展的现代保险体系。近年来,我国保险业通过股份制改革,引入战略投资者,境外上市机制,初步建立起比较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保险公司的竞争力也不断的增强,现在有四家保险公司进入世界500强。
周延礼在会上透露,下一步,保监会要按照资本充足、内控严密、运营安全、服务和效益良好的要求继续深化保险改革,切实加强董事会建设,充分发挥董事会科学决策的制度,健全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的制衡机制。完善保险公司的绩效考核、薪酬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规范保险公司的关联交易和信息披露,不断的提升保险公司的治理能力和管理水平。
同时,保监会将顺应保险业发展的趋势,遵循监管规律,立足于中国国情,借鉴国际经验,落实抓服务,严监管,防风险,努力构建有中国特色的现代保险监管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