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控互联网金融犯罪 可运用“大数据思维”
- 发布时间:2014-10-28 14:32:35 来源:深圳特区报 责任编辑:曹慧敏
27日开幕的“互联网金融安全论坛”上,不少专家提出,互联网金融犯罪当前呈现出发案总量不断上升,恶性、复杂案件、涉众性犯罪比重增幅较大等特征,建议可运用大数据思维,整合社会数据资源进行防控。
近几年,随着金融改革的深入推进和互联网技术的不断进步,第三方支付、P2P网贷、众筹融资、网上理财等互联网金融高速发展,我国已经成为全球规模较大的互联网金融市场。
在“互联网金融安全论坛”上,浙江警察学院经济犯罪侦防研究中心主任袁小萍指出,当前我国互联网金融犯罪作案形式复杂,犯罪类型较为集中,大多打着互联网金融旗号进行经济犯罪活动;作案模式具有合伙性、组织化、复合化、产业化程度越来越高、犯罪主体文化程度较高、年轻化倾向明显、受众对象不特定性等特点。
大数据思维被不少专家提出用来建立互联网金融防控机制。袁小萍说,可以广泛整合社会数据资源,打破信息壁垒,创建新一代国家金融安全数据中心,搭建犯罪信息共享的云数据库,加强信息搜集、研判、应用,降低预防和办案成本,更有效地预防、控制、打击各类互联网金融违法犯罪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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