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治理常态化 环保挂牌限批形成组合杀手锏
- 发布时间:2016-02-14 11:50:17 来源:新华社 责任编辑:王斌
环保牙齿“长”在哪,“咬”了谁?
新华社记者杨维汉、崔静、付昊苏
“一个好的法律不能成为‘纸老虎’,要让它成为一个有钢牙利齿的利器,关键在于执行和落实。”
2015年1月1日施行的新环保法,被社会寄予厚望。实施一年来,约谈15个市级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查处违法排污企业5.1万家、发现违法违规建设项目企业7.34万家……
明确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使环境治理成效与老百姓的感受更加贴近。扬“齿”立威、铁腕治污,环保执法“过松”“过软”的局面有了明显改观。“十三五”时期,将重点打好遏制黑臭水体、灰霾天气“攻坚战”,多污染物协同治理,从政府主导向社会共治、多方制衡转变……
环保“督企”转向“督政”,挂牌、限批形成组合“杀手锏”
“2014年前9个月,PM10浓度146微克每立方米……是河南省环境空气质量最差的城市之一”“存在等待观望和被动应对情况”“221省道和301省道大型运输车辆经过时扬尘极为严重……这是环保部在给河南省安阳市的约谈通报中作出的表述。
讲真话,出实招,一针见血,不留情面……新环保法实施一年来,各级环保部门探索以约谈督政为抓手,结合“挂牌督办”“区域限批”,形成组合“杀手锏”,强化政府的环保责任,使一批突出环境问题得到整改落实。
督企——截至去年11月,全国共检查企业158万家次,查处违法排污企业5.1万家、发现违法违规建设项目企业7.34万家。
督政——从过去的监督违法排污企业,向综合监督地方政府履行职责转变。2015年,环保部组织对33个城市开展综合督查,约谈15个市级政府 主要负责人,比2014年约谈增加了一倍,解决一批突出环境问题。在督查过程中,注重信息公开和压力传导,依法严惩恶意的环境违法行为,产生了震慑作用。
督查——2015年,各省区市对134个市和2个县开展了综合督查,对28个市县进行了约谈,对19个市县实施了区域环评限批,对发现的176个问题挂牌督办。
“加大考核力度,推动重点区域流域环境质量改善。对未通过重点流域污染防治规划考核的北京市朝阳区、天津市静海县、河北省廊坊市、河南省新乡市、湖北省宜昌市实行限批,”环保部环境监察局局长邹首民说。
按日计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环境执法“硬”起来
环境执法“硬”在哪?关键在于重典治乱,铁规治污。环保部门通过按日计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等手段,督促企业自觉履行治理责任。以偷排、偷放等恶意违法排污行为和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等弄虚作假行为为重点,依法严查环境违法行为。
去年,全国共发现2658家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存在不正常运行、超标排放、弄虚作假等问题,17个省区市对发现的问题立案78起。环保部通报15起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及数据弄虚作假典型案例。
截至2015年11月底,全国各级环保部门实施按日连续处罚案件611件,罚款数额超过4.85亿元;实施查封、扣押案件3697件,实施限产、停产案件2511件,移送行政拘留案件1732件,移送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共1478件。
对恶意环境违法行为,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联动。环保部首次联合公安部、最高检对靖江市原侯河石油化工填埋疑似危险废物案、东莞市长安锦厦三洲水质净化有限公司弄虚作假案,两起案件启动联合挂牌督办,形成合力打击环境污染犯罪活动。
新环保法正在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而与之相衔接的新大气污染防治法也已经公布。水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法以及核安全法的制定,也已列入十二届全国人大五年立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法修正案也已经列入国务院行政审批体制改革“打包”修法项目。
2016年,环保部将全面落实随机抽查和抽查督查制度,省级环保部门对国家和省级重点监控企业的现场抽查督查要实现“全覆盖”。
走出环境治理的“摇摆观”,推动守法的常态化
河南北部某县,因空气质量差被环保部门约谈。随后当地展开大力度治理,全县一度把700多家企业全部关停。当地县委书记对新华社记者说,企业 停了,空气是好了,但刚开始的一个月,全县的GDP几乎为零,此后有的企业又开足马力。这种情况虽然较为极端,但有一定的代表性。在一些地方有少数干部对 于科学发展的认识,还是存在环境治理的“摇摆观”。
2015年1月,规定了按日计罚等新内容的新环保法开始实施。然而,全国范围内照此重罚的却并不多。一些基层环保干部反映,虽然新环保赋予了 环保执法部门对于违规排放企业进行查封扣押的权利,但是在具体实践过程中也阻力重重。有的企业推三阻四,若没有警察的配合,环保执法人员连企业的门都进不 去。
一个毋庸置疑的事实是,产业、能源结构调整具有长期性、艰巨性。 环保部开通“12369”环保微信举报,公众成为“环境监督员”;以打击恶意违法排污和造假行为、督促工业污染源达标排放为重点,保持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 为的高压态势,环保守法的新常态正在逐步形成。
与此同时,三峡重庆库区首例跨区域环境公益诉讼案开庭;贵州为“环境官司”畅通“方便之门”;为解决制约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突出问题,最高人民 法院于2015年初出台了相关司法解释……环境公益诉讼作为社会组织参与治污的重要途径,在新环保法实施第一年实现“破冰”。随着公益诉讼主体的扩大,环 保维权不断推进。环境质量改善不仅加大地方政府考核压力,同时鼓励公众参与进来。
为改善环境质量,2016年,河南等地的政府工作报告明确,将突出抓好燃煤污染防治、工业大气污染防治、机动车污染控制。重点实施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和散煤替代,加快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实施第五阶段国家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
中华环保联合会法律服务中心副主任马勇等专家也指出,总量减排和质量改善,都有约束性指标,都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是地方政府必须完成的任务。 要想让信息公开、鼓励公众参与成为防止环境污染的“常规武器”,促进我国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的协调统一,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