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2P监管细则拟扩大征求意见范围 年底前难出台
- 发布时间:2015-10-28 10:05:37 来源:经济参考报 责任编辑:李春晖
备受关注的P2P监管细则一直悬而未定,近日,《经济参考报》记者获悉,细则在征求了央行、证监会、保监会三部委意见并呈报国务院审批时,被要求扩大征求意见范围。有业内人士指出,如果细则要增加协调多个部委的意见,估计得几个月才能落实,年底恐难出台。
知情人士透露,P2P的监管细则初稿数月前便早已制定完成,但是在征求部委意见时,只主要征求了央行、证监会和保监会三家意见,对此,国务院认为,7月18日出台的《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尚且征求了十部委意见,P2P监管细则虽由银监会牵头制定,但仍应扩大征求意见范围。
据透露,目前,银监会已在积极协调更多部委加入征求意见范围,并向超过十个部委征求意见,但是由于P2P网贷行业尚属于新生事物,各部委对其了解度与接受度参差不齐,监管细则要将各方意见进行协调统一恐怕还要花费更多时间。
对于行业监管细则,此前监管层就频频在P2P公司进行调研,并向业内人士征求意见。据记者了解,业内人士的建议也多集中在以下几方面:首先建议细则设立行业准入门槛,将不符合规定的平台清除出市场。金信网首席运营官安丹方表示,P2P需设立准入门槛,避免仅有小规模资金的创业者都来从事P2P,避免缺乏基本金融风控能力的平台快起快倒。而准入门槛应具体从从业人员资质门槛、资金门槛、安全技术门槛等多方面进行要求。具体到比如监管层可考虑提高P2P平台注册资金,实缴资本不低于5000万元等。
其次应确保P2P信息中介的性质。拍拍贷CEO张俊认为,此前央行牵头出台的《指导意见》就已经明确了P2P的信息中介定位,因此细则中应该对此部分加以明确,可以通过不得设立资金池、严把产品风控、不得自融等具体手段进行规范。
第三建议细化P2P资金银行存管要求。紫马财行创始人唐学庆认为,互联网金融平台目前的痛点在于,在缺乏银行资金托管的情况下,很容易形成资金池,造成平台用户资金的错配和滥用,危害平台用户的资金安全,因此互联网金融平台本身急需银行的监管与支持。无论是银行+第三方支付的方式还是银行直接存管的方式,希望可以明确界定灰色地带的定义,规避触线风险。
最后建议建立信息披露制度。安丹方建议在建立信息披露制度时,可以从对监管层披露和对投资者披露两方面着手:第一,建立合规报数体系。由普惠金融办和金融局牵头,建立针对P2P平台的报数体系,制定报数规则,设计电子报数系统,并成立统一数据库。第二,引入年报监督,平台定期向投资人公开平台成交金额、贷款数据、社会责任等信息和数据,方便投资人及时了解平台的经营动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