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带一路"占进出口总额26% 中国处于顺差地位
- 发布时间:2015-04-29 07:24:56 来源:新京报 责任编辑:谢凌宇
4月28日,商务部称,一季度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双边贸易额2360亿美元,占全国进出口总额的26%。
中国处于顺差地位
在4月28日举行的例行发布会上,商务部新闻发言人沈丹阳表示,一季度中国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出口1445亿美元,增长10%,占出口总额的28%,大幅领先于整体出口增速;自沿线国家进口915亿美元,占进口总额的23.4%。
“从数据来看,中国在与一带一路国家的贸易中处于顺差地位,同时中国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对外投资大于引进投资,这也正是我们推进一带一路战略的现实背景。”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资源与环境政策研究所副所长李佐军分析称,中国的制造业产品相对于发达国家物美价廉,受到沿线国家欢迎。
未收到58赶集合并申报
4月17日,58同城和赶集网CEO发表公开信,正式确认合并消息。有媒体提问,两家公司合并后可能涉嫌垄断,商务部是否注意到这一消息?
对此,沈丹阳表示,商务部已注意到关于58同城和赶集网合并的报道。根据《反垄断法》规定,达到申报标准的经营者集中应向商务部申报,未申报的不得实施。截至目前,商务部尚未收到58同城和赶集网的申报。
判断VIE是否合法为时尚早
有媒体提问,依据商务部今年1月公布的《外国投资法》(草案),大型外企和几家在美国上市的中国互联网公司在中国使用VIE结构,是否有可能被认定为非法?
对此,沈丹阳表示,VIE结构是一个广泛受到关注的话题,其产生有历史的、客观的原因。商务部将分析和评估《外国投资法》有关条款对现有协议控制结构公司的影响,并审慎妥善处理这一问题。
沈丹阳称,《外国投资法》(草案)还要经过国务院的审议和全国人大的审议。在审议过程中,还要经历修改和完善的过程,因此现在就使用VIE结构在特定领域投资是否合法的判断还为时尚早。
VIE结构在中国互联网公司中被广泛应用,多数海外上市公司均采用VIE结构。这种结构一般情况下为一家中国公司,一家海外公司,海外公司通过签署协议,控制在中国的公司。在中国的公司持有该公司在中国经营业务的许可证和授权证,而海外的公司则是离岸控股公司,其股票可以出售给海外投资者,并且是海外上市的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