置换3万亿地方债传闻始末 置换并非“额外”新政
- 发布时间:2015-03-12 07:35:28 来源:新华网 责任编辑:张少雷
近日,一则“置换3万亿地方债”的传闻沸沸扬扬,令全国政协委员、财政部副部长朱光耀昨日紧急辟谣,称有关置换3万亿地方债的传闻是空穴来风,国务院明确批准置换的规模是1万亿。
朱光耀昨日在回应上证报记者有关置换的地方债该如何分配时称,财政部马上会有具体的安排并公布。
置换并非“额外”新政
传闻源于两会期间市场对地方政府性债务改革进程的广泛关注。
6日,财政部部长楼继伟表示,对一部分完全公益性的平台借的地方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已报请全国人大常委会预工委,对一些历史债务予以承认,通过发债替换原来的平台债务,这样可以使债息降下来。
其后,财政部发言人8日透露,经国务院批准,近期财政部已下达地方存量债务1万亿元置换债券额度,允许地方把一部分到期高成本债务转换成地方政府债券。
此话落地,令业内人士对债务置换的具体路径和影响议论纷纷。
昨日,通过一些自媒体账号的广泛转载,中国社科院教授刘煜辉和海通证券宏观分析师姜超的分析点评引发波澜,相关文章阅读量过万。想象丰富者猜测:“中国版的QE即将推出,预计最终的置换方式将是央行认购低息政府债务。”
随即,民生证券研究院管清友团队也第一时间发布点评,称中国全面债务货币化的可能性不大,不仅不会有中国版QE,法理上也不允许中国央行来认购。
11日朱光耀也对此进行了澄清。他表示,有关置换3万亿地方债的传闻是空穴来风,国务院明确批准置换的规模是1万亿。
事实上,在一些长期观察地方政府债务的业内人士眼中,以新的规范的地方政府债务替换存量债务,已是去年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意见(下称43号文)的应有之意,并非新政。
中债资信公共机构首席分析师霍志辉昨日对上证报记者表示,43号文明确提出“对甄别后纳入预算管理的地方政府存量债务,各地区可申请发行地方政府债券置换”。此次国务院批复10000亿元置换债券额度,将全部用于置换地方政府一部分到期的高成本债务,是在43号文框架下稳步解决地方政府存量债务偿还问题的举措,也是中央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思路的一贯延续。
“只是由于地方政府存量债务目前尚在清理甄别过程中,未纳入财政预算报表中,因此这10000亿元的置换债券在2015年预算报告中无法体现。”霍志辉表示。
具体方案有待公布
尽管一些业内人士认为,置换存量地方债的思路与去年地方政府性债务改革的一系列文件一脉相承,但关于置换额度仍是两会期间传达的新信息。
昨日朱光耀在回应上证报记者有关置换的1万亿地方债如何分配的问题时称,财政部马上会有具体的安排并公布。
“要学习新预算法。”对于记者所提如何看待此次国务院批准1万亿地方债置换的背景,朱光耀如是回答。
朱光耀说,中国政府非常审慎地对待存在的风险,所以人大修改制定了新的预算法,这对保证中国经济特别是金融市场的健康发展非常重要。
“所以在执行新的预算法过程中,就能看到债务转换的必要性,原来是地方融资平台,当时在原有预算法下,地方政府是不能发售债务的。”
对于上证报记者所提未来置换的地方债规模是否有可能扩大的问题,朱光耀说,“我们一定能够管控好风险,你们就放心吧。”
朱光耀说,地方债是长期积累下来的问题,但实际上对应着大量资产,且很多资产非常优秀,地方债风险完全可控。
对于置换债券的发行方式,霍志辉预计,万亿元置换债券实质上就是地方政府发行的用于置换存量债务的一般债券或专项债券。因此,市场传言的由中国人民银行直接购买置换债券并不可行。置换债券将按照正常的地方政府债券发行程序,在交易所或银行间市场发行,由市场投资者选择购买,且预计绝大部分也将采用自发自还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