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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登记:摸清“底细”为房屋确权

  • 发布时间:2014-12-18 09:21:41  来源:中国财经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孙业文

  中央编办批复在国土部挂牌不动产登记中心后,不动产登记的步伐再次加快。

  近日,有消息称,《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暂行条例》)或定于年内颁布,不动产登记制度2015年3月1日起施行。

  据悉,与8月15日公布的征求意见稿相比,《暂行条例》主要涉及明确不动产登记类型等5处修改。在中央层面提速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的同时,北京等27个省份已启动了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

  不动产登记渐行渐近

  今年在推动不动产登记方面的推进速度明显加快。

  3月,“不动产登记工作部际联席会议第一次会议”召开,明确用3年左右时间全面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5月,经中央编办批复,国土部挂牌成立不动产登记局。8月,不动产登记局“三定方案”印发。9月,《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的公开征求意见就已结束,并在进一步修改后上报高层。11月28日,中央编办已批复同意中国土地矿产法律事务中心更名为国土资源部不动产登记中心。

  按照国土部方面针对不动产统一登记的进程安排,2014年将基本完成不动产各级职责整合,建立基础性制度;2015年健全配套制度,平稳有序实施;2016年全面形成制度体系;最终于2017年实现信息共享,依法公开查询。

  有分析人士表示,即将正式发布的《暂行条例》将立足于国务院法制办8月公布的《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征求意见稿)》内容之上,且不会有大的变动。

  有记者注意到,上述《暂行条例》对不动产统一登记的类型、权利、登记人员、登记机构一一明确。其中,登记类型分类中还进一步明确了不动产首次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注销登记、更正登记、异议登记、查封登记等内容。

  《暂行条例》较征求意见稿会有哪些变化?据参与不动产登记条例起草制定工作的清华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程啸透露,其中主要涉及5处修改。一是修改后的《暂行条例》要求不动产登记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二是明确了不动产登记分为首次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注销登记、更正登记、异议登记、查封登记等类型;三是删除了征求意见稿中“不动产登记机构要查验申请登记的不动产是否存在权属争议”的规定,因为权属争议审查容易导致登记机构陷入大量民事争议中,容易使登记效率低下;四是把征求意见稿中的“登记申请是否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改成了“登记申请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因为登记机构在现实中难以区分强制性、任意性规定;五是明确登记机构登记错误对他人造成损害后,应按照《物权法》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国土部方面的数据,各个省份的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也密集展开。在全国106个重点城市中,已有约50%的城市启动了不动产统一登记相关工作。在30个启动相关工作的省份中,至少有11个省份已经基本完成不动产登记省级职责整合。

  不仅如此,关于不动产统一登记的试点城市名单也初步形成,多个城市被安排先行试点。记者从相关部门了解到,10月下旬,相关部门负责人到泸州市调研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时透露,将把泸州市作为全国不动产统一登记试点城市。另有消息称,江苏省徐州市也将于明年初在新城区试点不动产统一登记。

  对市场短期影响有限

  《暂行条例》的敲定会大幅拉低房价吗?会让原本就库存高企的楼市再添重负吗?

  上海房地产研究院研究员严跃进告诉有关记者,不动产登记条例对楼市的影响并不是如普通老百姓想的那样,会有大量的房源进入市场,从而将目前的市场价格拉低。从房价来看,部分多套房源持有者可能在短时间内将持有房源抛售,但这部分房源多集中在基础设施、配套相对完善的地段,这部分房源价格一直都属于市场“硬通货”,很难降低房价。

  与此同时,中投顾问房地产行业研究员殷旭飞也表示,至于不动产登记对楼市的影响,恐怕还不是那么直接。就基本消息来看,该消息的分量并不是很足,“该条例为《不动产暂行条例》,还处在试点阶段,而且试点范围不确定。这种模式的范围,无疑在弱化不动产登记条例的实际影响力。”

  “而另外一方面,从市场供应量来看,无论是房企建设项目还是预存房源,成熟地段的房源都更受购房者欢迎,短时间内并不会造成市场供应量增加。”严跃进说道。

  对此,中国社科院城市与环境研究所土地经济室主任王业强认为,不动产登记对房地产市场的影响更多体现在对未来市场的规范运行方面,而影响市场的主要因素依然是供求关系,不动产登记本身不会引起市场波动。

  那么长期来看呢?“从长期来看,不动产统一登记是可以对房价上涨起抑制作用的,针对未来的房价调控会更有针对性。”严跃进说道。

  记者从中原地产、链家地产等多家中介获悉,目前楼市消化期比较长,而高端市场短期有不少大户型入市。预计随着不动产登记的加速,大户型二手房供应将继续增加。

  根据最新数据显示,2014年11月,15城市二手房成交总量为60029套,环比上月上涨25.99%,同比去年10月为下降5.55%。另据搜房网二手房数据监控中心数据显示,26城市二手房挂牌价格环比16升10降,共21个城市环比涨跌幅在1%内。

  对此,住建部住房政策专家委员会副主任顾云昌表示,“影响房价的因素很多,最主要的是市场供求关系,还有税收法律、国家宏观经济走向等。如果明年3月开始登记,完成登记还要好几年,现在谈对房价的影响为时过早。”

  并非直接针对房地产税

  自从征求意见稿发布以来,外界一直认为这是房产税征收的先兆。

  早前就有不少房地产业内人士认为,此条例或许是为向不动产开征房地产税奠定基础。

  有专家指出,房地产税出台有两个前期必要条件:一是不动产信息登记并全国联网,二是不动产评估。不动产信息的统一登记归类整理,有利于相关部门掌握全国不动产的数量、类别、分布及产权状况,可以帮助解决房地产税向存量开征第一个问题。

  业内人士指出,不动产统一登记和房地产税之间存在内在逻辑关系,前者是后者的技术准备和支撑条件。因此,在房地产税立法和全面铺开之前,一定要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体系,并摸清全国的不动产“底细”。

  不过,业内也有不同声音出现。部分专家学者认为,把不动产登记看作征税基础,这是一种误解。不动产登记的根本目的是明确财产权、保护财产权,而非直接对接房产税。

  顾云昌指出,不动产登记的主要目的有两个。第一,对全国不动产的数量、类别、分布及产权状况等“摸清家底”,建立基础数据,可以大幅提高房地产及其他宏观政策的科学性和针对性。第二,相关条例可更好地保护权利人的利益,如果遇到争议,民众能够根据不动产登记簿的记载来确定权利和保护权利。而以前不动产由不同部门管理和登记,导致不同不动产之间的权属界线不清、权利归属不明,容易引发矛盾和纠纷。

  程啸也指出,不动产登记制度主要功能不是反腐也不是征税,而是为市场经济奠定法律基础,保护广大民事主体的私人财产权。“不动产统一登记是一项基础性工作,它能为反腐提供技术手段,但这涉及到全国联网,而这需要漫长的过程。”同时,《征求意见稿》已明确,不动产统一登记实现后,虽然查询某一特定个人名下的全部不动产会更方便,但不是随便就能查询,因为涉及到个人隐私和财产安全。

  对外经贸大学公共政策研究所首席研究员苏培科还指出,不动产登记看似国家行为,其实土地、房屋确权对老百姓的合法财产是一种明确的保护态度,只有确权之后,老百姓手里的不动产转让、交易、流通才能得到公平、合理的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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