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约2.8万亿地方债到期 急需化解存量债务
- 发布时间:2014-12-09 08:26:58 来源:经济参考报 责任编辑:王斌
记者12月8日从“穆迪2015年信用研讨会”上获悉,穆迪预计2015年中国将有约2.8万亿地方政府债务到期。业内人士表示,目前我国要解决债务问题,当务之急是化解巨额存量债务,2014年债务利息支出就占新增社会融资的逾50%,严重影响经济运行质量和货币政策的传导机制。
“存量问题比增量问题更加严重。从2009年以后,我国进入了一个相对比较恶性的债务周期,地方政府包括企业部门的杠杆率提升后,投资的项目难以产生预期的回报,没产生足够现金流来覆盖投资。”兴业证券研究所首席固定收益分析师高群山介绍道:“因此只能通过更多的借新还旧去滚动债务。我们测算,2014年债务利息支出在新增社会融资中的总占比达到53%左右。一半的社会融资增量都要用于利息支出。”
值得关注的是,在存量地方政府性债务中,风险大小也有所区别。
由于土地出让金的收入平均占地方政府财政收入的50%左右,如果某地前期房价飙升,大量土地作为抵押物进入整个信用市场,而接下来若房价有较大下行压力,则当地的财政收入会面临较大压力。
就城投债而言,省市级的城投债相对比较安全,区县级的风险较大。2010年到2013年,县级城投债增量最高,其财政收入、获取资源的能力是各级政府中最差的。高群山介绍称,包括兴业银行等多家银行表示,银行对市级平台相对是比较宽容的,愿意提供后续信贷支持,但是对县级平台公司的信用支持在不断收缩。
“2012年开始,在降息、降准的刺激下,房地产和地方政府层面通过影子银行的支撑,形成债务扩张模式,随着债券市场等资金价格的飙升,这种模式在2013年年底已经走到了尽头。”高群山告诉记者:“银行出于自身的考虑,已经在收缩房地产、地方政府层面的一些业务。这仅仅通过监管是难以奏效的,主要是银行出于对自身资产负债表的担忧、对自身风险的考虑,主动收缩业务。”
穆迪地方政府与公共机构部董事总经理David Rubinoff告诉记者:“造成当前债务问题的根本因素主要有四点,一是地方财政收入与支出不协调;二是基础设施需求强劲,城镇化快速推进,同时2009年至2011年全球金融危机期间我国实施经济刺激计划;三是禁止地方政府直接借贷;四是地方政府投资和借贷的动机不合理。”
目前,从中央政府到地方政府均意识到了债务问题的严峻性,政府希望通过市政债对接纯公益项目,当然这个比例会比较小。更多是希望把地方政府现有融资平台清理之后,通过引进社会资本的PPP模式进行融资,把具有一定营利能力的项目从地方政府平台中剥离出来,从而将地方政府从第一投资者变为社会福利提供者。
David Rubinoff表示,未来中国预计会开展更多改革措施,有助于建立直接借贷框架。首先,新的债务调查结果和权责发生制的综合财务报告逐渐公开披露;此外,财政部将出台使地方政府债务纳入预算管理的规定;同时,税收改革与转移支付制度改革同步进行;公开披露土地出让金审计结果也将引发针对土地财政的改革;在2015年1月1日新预算法生效之后,地方政府可开始自行借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