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严格预算实施国库集中支付
- 发布时间:2014-11-20 00:29:45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责任编辑:王斌
日前,财政部发布通知,进一步规范地方国库资金和财政专户资金管理,强调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除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务院、财政部的规定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外,预算安排的资金应全部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
财政部要求,切实提高国库资金支付效率、安全性和透明度,严禁违规将财政资金从国库转入财政专户并虚列支出,严禁违规将财政资金支付到预算单位实有资金银行账户。地方各级财政除国库集中支付年终结余外,一律不得按权责发生制列支。
今年9月底,《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已对进一步规范国库资金和财政专户资金管理提出了一系列要求。
除此之外,中华工商时报记者从财政部获悉,财政部正在全面清理整顿存量财政专户,除经财政部审核并报国务院批准予以保留的财政专户外,其余财政专户将在2年内逐步取消。
这是财政部推进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加强国库资金管理和财政专户资金的一项重要举措。
财政部在最新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地方国库资金和财政专户资金管理的通知》中指出,当前一些地方财政部门国库资金管理仍存在不规范的问题,如违规将国库资金转入财政专户虚列支出;用国库资金对外借款规模较大,清理回收不及时;未严格执行国务院和财政部关于规范财政专户管理的规定,该撤销的财政专户未及时撤销,该归口财政部门国库管理机构统一管理的财政专户未及时转交;极少数地方顶风违纪,又擅自新开设财政专户等等。
财政部表示,这些问题暴露出一些地方财政部门对国库资金和财政专户资金管理工作重视不够,措施不力,如不尽快解决,不仅会给财政资金安全带来风险,也会影响现代财政国库管理制度建设和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深化。
根据通知,财政部主要从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严格控制新增财政对外借款、严格规范财政专户管理和严格落实管理责任四方面加强管理。
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方面,进一步强调除依法依规纳入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外,预算安排的资金应全部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严禁违规将财政资金从国库转入财政专户并虚列支出,严禁违规将财政资金支付到预算单位实有资金银行账户。积极推行非税收入电子缴款,提高非税收入缴库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