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保值增值难在"不敢创新":出错就要担责任
- 发布时间:2014-09-16 07:24:00 来源:经济参考报 责任编辑:姚慧婷
“自2010年7月参加工作以来,连续缴存了4年的住房公积金,一直没有用过,目前账户里的10多万元只能干等贬值。”在某国有商业银行工作的谭先生对《经济参考报》记者无奈地表示,公积金存款利率太低,而物价上涨得厉害,只能眼巴巴地看着自己账户里的公积金不断缩水。
在采访中,一些缴存职工甚至对《经济参考报》记者表示,宁愿花费10%的“手续费”把公积金提出来,也不愿意让它坐等贬值。
针对公众对公积金资金管理低效和个人账户资金贬值的质疑,多地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却表示,出于对政策风险和资金风险的担忧,一般不敢在公积金保值增值方面做创新。“公积金是全体缴存职工的钱,出了成绩不一定能得到好处,但是出了差错就一定要自己担责任。”
收益跑不过CPI“不如把钱直接打到工资卡”
个人账户的公积金贬值已成为不争的事实。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和职工收入水平不断提高,住房公积金规模不断扩大,缴存总额达数万亿元。但与此同时,受到投资渠道狭窄等因素制约,加上物价水平不断上涨,住房公积金巨额结余出现保值增值难、个人账户收益跑不过CPI的情况。
住建部提供的数据显示,截至2014年3月,全国住房公积金结余资金9498亿元,以普通存款存放在银行。过去十年,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加权平均存款利率仅为1 .89%,比同期平均CPI低1.07个百分点,贬值矛盾突出。
在北京一家会计师事务所工作的于浩对记者说,由于收益率太低,目前都不太愿意缴纳公积金,还没有公司直接把钱打到工资卡里实惠。
“目前银行间拆借利率在5%到12%,而且风险较小,我们公积金管理中心沉淀了30亿元希望能够给他们拆借,但是政策不允许,只能以普通存款放在银行里吃点利息。”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副主任王建峰表示。
缺乏投资渠道“只能存在银行吃点利息”
“住房公积金投资渠道少是导致保值增值难的重要原因。”受访的多位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表示,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在保证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的前提下,公积金可以用于在银行存款以及购买国债,而银行存款利息收入低,购买国债回收周期长,增值较为困难。
“由于公积金中心在设区城市封闭运行,各地公积金中心各自为政、画地为牢,没有形成公积金系统内的资金调配机制,一些城市的公积金没有得到高效利用,只能存在银行里吃些利息。”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沈正超说。
体制机制也是导致公积金增值难的一个重要因素。清华大学房地产研究所所长、建设管理系教授刘洪玉等表示,虽然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着大量公积金管理职责,具有一定的金融机构属性,但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它又是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独立的事业单位,没有激励机制,加上一些中心人员资金管理能力有限,很难调动对公积金保值增值的积极性。
拓宽使用渠道建立调度机制
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杨学锋表示,应拓宽住房公积金使用渠道,从住房供应方面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资金来源稳定、专项使用、政策性金融功能强的特点,在保证住房公积金提取和个人贷款的前提下,可用于发放回收效益好的保障性住房建设贷款。
王建峰表示,现在社会融资成本较高,银行间流动性紧张,在保证严格监管的情况下,相关部门可考虑放开政策,让公积金结余资金在银行间进行拆借,以及购买银行推出的保本理财产品,提高公积金收益,实现公积金的保值增值。
为了改变公积金中心“胀死的胀死,饿死的饿死”的现状,实现公积金高效利用,部分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建议畅通不同城市公积金中心之间的资金利用调配通道。
上海财经大学不动产研究所副所长陈杰、刘洪玉等表示,目前我国保障房建设面临较大资金缺口,而公积金又有大量结余,建议在保障资金安全和一定收益率的情况下,探索政府部门或金融机构发行住房债券,面向全国的公积金中心,有结余资金的公积金中心可以认购债券,这样既有安全性又能实现公积金的保值增值。
而对于公积金的增值收益惠及对象,多位受访专家表示,住房公积金属于缴存职工个人所有,公积金产生的收益也理应属于全体缴存职工,公积金中心产生的增值收益上缴财政做城市廉租房建设补充资金等于是“划私为公”。为保证公积金制度的吸引力,要提高个人账户的收益水平,增值收益应返还给缴存职工,尤其是那些未曾使用过公积金的职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