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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保险业因垄断被罚1.1亿 发改委回应三大质疑

  • 发布时间:2014-09-03 15:36:06  来源:金陵晚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曹慧敏

  中国国家发改委2日披露了对浙江保险行业1.1亿元的反垄断“罚单”。

  根据群众举报,国家发改委对浙江省保险行业涉嫌达成、实施价格垄断协议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查明浙江省保险行业协会组织23家省级财产保险公司多次开会协商,约定新车折扣系数,并根据市场份额商定统一的商业车险代理手续费。

  浙江省保险行业协会是本案价格垄断行为的主要策划者、组织者,财产保险公司违法责任较轻。因此,国家发改委依法对负主要责任的浙江省保险行业协会处以50万元的最高额罚款,对负次要责任的涉案财产保险公司处以上一年度商业车险销售额1%的罚款,共计11019.88万元。

  国家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副局长李青指出,发改委此番反垄断执法主要针对车险中的新车保险。之所以先查浙江保险行业,是源于媒体的报道和一些举报。

  值得注意的是,国家发改委对上述案件的处罚决定书早在2013年底就已经送达涉案企业,官方此番披露完整案情,有着其独特的考量。

  首先是回应选择性执法质疑。近来,随着高通、微软、奥迪、奔驰等多家国际知名企业连续遭到反垄断调查。一些外媒发出了中国反垄断执法机构扶持本国企业、针对外国企业展开选择性反垄断的质疑声。

  对此,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专家、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时建中表示,只要简要回顾《反垄断法》实施六年来的情况,就可以发现,遭到反垄断调查的企业既有本国企业也有外国企业。

  发改委反垄断局此番披露的案件也印证了时建中的说法。

  “上述处罚决定发生在近来和外企相关的一系列反垄断调查之前”,李青指出,这足以说明竞争中立是中国执法机构一直以来都遵循的原则,而不是听到质疑声后才展开的面子工程。

  官方此番披露“新罚单”的另一个看点是首次全文公布了行政处罚责任书,此举直指外界对中国反垄断执法透明度的质疑。

  “以前没有全文披露行政处罚责任书,不是我们不想,而是企业有顾虑”,李青告诉记者,由于担心商业秘密泄露和声誉受到损害,收到反垄断“罚单”的企业普遍希望官方不要过多披露信息,“对我们来说,依法办案就没有什么不能公布的”。

  她强调,这次公布相关处罚决定书全文,是公开执法信息、接受社会监督的一次尝试,“今后我们会进一步加大公开力度,接受社会监督”。

  除了回应选择性执法和透明度不高的指责,发改委反垄断局披露的这一案件的另一个重要信号就是行业协会的垄断问题。

  相比于被按照“1%”的下限来“量刑”的保险企业,浙江省保险行业协会则被处以50万元的最高额罚款。

  李青透露,在本案中,浙江省保险行业协会不仅组织企业开会固定价格,还会专门批评不执行价格的企业,因此被认定为“性质特别严重”。她强调,目前一些行业协会还是按照计划经济体制下的方式来工作,这容易使其成为价格垄断的组织者和策划者。新浪、证券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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