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岁以上国企高管99%不愿放弃行政级别换高薪
- 发布时间:2014-08-30 07:58:10 来源:光明网 责任编辑:孙朋浩
国有企业改革推行在即。8月29日,中央政府局审议通过《中央管理企业主要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方案》。此前,《中国经营报》记者获悉,未来改革中,国企高管能否“高薪”的分水岭是任命方式是否为行政任命,方案制定组前期调研显示,50岁以上的国企高管超过99%不愿意用离开“体制”换取高薪。
体制内和金融业是改革重点
对于《中央管理企业主要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方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用16个字概括了改革标准:水平适当、结构合理、管理规范、监督有效。
“改革不是简单地降薪,不合理的薪酬需要降,合理的薪酬不会降。”中国劳动学会副会长兼薪酬专业委员会会长苏海南向记者表示。
据了解,目前国资委对下属中央企业负责人已经形成较完整的薪酬管理办法,“金融领域是改革的关注点。”国资委人士曾经向记者表示,“天文数字的高薪在金融系统,银行和保险行业出现较多,而这并非国资委的监管范围。”
而在金融领域中,有能力进行调控的是国有商业银行。国有商业银行是指由国家(财政部、中央汇金公司)直接管控的商业银行。目前主要有: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共5家。
根据银行上市公司2013年公开信息批露数据显示,工商银行董事长姜建清年薪199.56万元;交通银行董事长牛锡明年薪179.22万元;中国银行董事长田国立年薪135.82万元;农业银行董事长蒋超良年薪113.36万元;建设银行董事长王洪章年薪112.9万元。
有数据显示,国资委下属央企负责人的平均年薪约为72万元,这与银行金融企业高管的收入相去甚远。
据了解,保险业和文化产业企业高管年薪也将受到限制。
此外,央企之一的五矿集团的一位高层向记者表示,“我手下的员工收入都比我高。”
记者了解到,改革总体方案制定有关工作的过程中,各方多次和国资委分配局进行沟通,探讨管理央企高管薪酬的可能性和可行性。
今后,体制内和体制外将形成不同的收入体系。
中国五矿人士表示,“人力管理部门正进行试点。”记者了解到,该试点在改革中更注意与国际管理的接轨,选用更多的国际化人才,在国外项目中“我们要求做到中国与外国工作人员,同工同酬,符合市场的规律”。
同时国资委和人社部对央企员工收入持有不同态度。“我们对下属子公司收入的改革,已经获得了国资委的同意,允许我们先行先试。”该人士表示。
而国资委曾向记者表达过,央企面临着做大做强的重任,需要市场化的薪酬体制,保障企业发展。
“所以,今后要把国企高管薪酬决定机制改革与高管选拔任用机制改革结合起来。市场选拔的体制外无官员身份的职业经理人,就要按市场机制定薪酬,而体制内人员就要根据国家的相关规定进行薪酬管理。”中国劳动学会副会长兼薪酬专业委员会会长苏海南向记者表示。
无人愿去体制外
记者了解到,从2013年起,在《中央管理企业主要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方案》制定过程中,人社部等部委进行了大量的调研。由于国有企业负责人具有行政级别,其中一项调研内容是,企业负责人是否愿意放弃行政级别,变身体制外,获取更高的报酬,“99%,50岁以上的国企负责人都不愿意转变身份。”参与调研的人士向记者表示。
其实早在1999年9月22日第十五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就有:“深化国有企业人事制度改革”,“对企业及企业领导人不再确定行政级别”。
但是多年来,这项政策并没有得以落实,央企负责人与政府公务人员之间还存有相互调任的现象。国资委高层也曾向记者表示,本轮国企改革后,国有企业负责人的身份问题仍旧是一处难点,“谁都不愿意自己的级别降低。”
“国有企业负责人其实面临着很大的压力,要保障企业做强做大,还要维稳,所以企业负责人拿到目前的薪酬,并不算高薪。”
苏海南认为,体制内和体制外存在着不同的工作压力,“体制外的经营压力和竞争环境以及风险,都明显大于体制内,所以实现不同的薪酬管理是很有必要的。”其实,人社部、国资委等六部委2009年制定的《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央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09】105号),就已经开始对央企高管进行限薪,其中规定:央企高管薪酬上限不得超过上年度中央企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30倍。
2013年2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重点工作分工的通知》提出,“加强国有企业高管薪酬管理。对行政任命的国有企业高管人员薪酬水平实行限高,推广薪酬延期支付和追索扣回制度。缩小国有企业内部分配差距,高管人员薪酬增幅应低于企业职工平均工资增幅。”
时隔一年半,《中央管理企业主要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方案》才得以审议,参与方案制定的人士表示,“改革需要大量调研,争议也非常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