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小组成立 京津冀一体化进入实质性提速
- 发布时间:2014-08-06 10:30:48 来源:南方日报 责任编辑:闻育旻
京津冀领导小组成立,力争破解区域协调发展难题
京津冀一体化进入实质性提速
十年磨一剑,京津冀区域协调发展终于迈入实质性提速。
国家发改委近日明确,下半年将高度重视跨区域规划,抓紧推进京津冀等重点区域规划的编制工作。国土资源部副部长胡存智近日向外界透露,国务院已成立京津冀协同发展领导小组及相应办公室,国务院常务副总理张高丽为组长。
观察人士指出,这是继2000年“西部开发领导小组”、2004年“振兴东北领导小组”之后,国务院成立的第三个以特定区域发展为指向的“小组”,相应办公室的设立表明小组办事机构级别可能为部级,为区域协调发展的顶级配置。
为何京津冀区域发展受到如此高规格的关注?京津冀区域发展又将给中国经济带来怎样的改变?未来仍需哪些改革措施,使得京津冀区域发挥更大的优势?京津冀区域正在散发迷人魅力。
磨剑十年终获突破
事实上,京津冀区域协调发展并非一个新概念。
“首都圈”概念最早出现在1982年《北京城市建设总体规划方案》中。在当时,“首都圈”由两个圈层组成:一是北京、天津两市和河北省的唐山、廊坊和秦皇岛三市组成的内圈;外圈则包括承德、张家口、保定和沧州4市。
1996年,《北京市经济发展战略研究报告》中首次提及“2+7”模式“首都经济圈”的概念,即以京津为核心,包括河北省的唐山、秦皇岛、承德、张家口、保定、廊坊和沧州7个市,面积共16.8万平方公里。
2001年,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吴良镛主持 “大北京”规划,“廊坊共识”随后于2003年达成,这被认为是京津冀一体化合作的开始。
2004年,京津冀一体化理论探讨极为广泛,热度逐渐提升。当年11月,《京津冀都市圈区域规划》正式进入编制调研阶段。
不过,京津冀都市圈究竟应该包含哪些范围?应从哪个领域开始入手?北京、天津、河北三地处于各自利益考虑,并未达成最后共识,这一规划最后一再难产,成为史上“最难编制的区域规划”。随后的十年,京津冀一体化依然难有实质性推进。
2013年,三地关系实现较大突破。当年3月24日,京津合作协议签订;5月20日和5月22日,河北省分别与天津和北京签署了合作框架协议。与此前三地间的协议不同,这三份协议的签订包含了大量详实、具体的内容。
今年2月26日,习近平在北京主持召开座谈会,专题听取京津冀协同发展工作汇报,明确强调实现京津冀协同发展,并将之升级为一个重大的国家发展战略。“京津冀一体化”这一战略3月份首次被写进李克强作为国务院总理的首份政府工作报告中。
三地产业链分工合作是难题
与以往不同的是,一直较为冷淡的北京这次也表现出较高热情。今年3月底,北京迅速成立“区域协同发展改革领导小组”。更让河北方面振奋的是,6月底,由北京市委书记郭金龙、市长王安顺带队的代表团到访河北,就京冀区域协同发展进行协商。
7月31日,河北省委书记周本顺、省长张庆伟带领河北代表团对北京进行回访,并进行考察。此次回访成果可谓丰硕,京冀两地围绕港口、产业、城市规划、交通等内容共签署7项协议,是史上达成协议最多的一次会晤。
郭金龙在会谈中表示,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是北京可持续发展的必由之路和唯一选择。北京的发展离不开河北,京津冀协同发展的重点是切实抓好交通一体化、产业链分工合作、生态环境建设三件事。
记者了解到,交通一体化方面,目前北京市正在与铁路部门编制市郊铁路线网规划,不仅将连接北京怀柔、平谷等远郊区县,还会和河北燕郊、廊坊、涿州等连通,形成一小时的轨道交通圈。
然而,由于京津冀三地定位并不清晰、部分产业存在雷同,产业链分工合作方面存在难题。根据中国社科院发布的《中国区域经济发展报告(2013—2014)》显示,京津冀三地组成的首都经济圈目前还未形成合理的产业分工,各城市之间、上下游相关产业之间的联系较少,协调高效的产业价值链尚未形成。
京津冀协同发展配置高
京津冀协同发展最大的难题在于区域管理制度层面的创新突破。业界人士的担心是,如果不能打破行政区域壁垒,京津冀区域协调发展可能再次流为空谈,并终止搁浅。
就在日前,这一问题有了答案。2日,胡存智在张家口向外界透露,国务院已成立京津冀协同发展领导小组以及相应的办公室,常务副总理张高丽为小组组长。
民间智库智谷趋势分析,这是继2000年的“西部开发领导小组”、2004年的“振兴东北领导小组”之后,国务院成立的第三个以特定区域发展为指向的“小组”,表明“京津冀协同发展”在国务院的机构序列上已获得同西部大开发、振兴东北同等的战略地位。
值得注意的是,京津冀协同发展领导小组还设置了相应的办公室,表明这一小组的办事机构级别可能为部级,高于西部小组和东北小组的日常工作机构,为区域协调发展的顶级配置。
有专家分析,京津冀三地区域间的分割管理、彼此财政税收独立,是造成京津冀一体化发展难以突破的根源,因此京津冀协同发展,除了要有更高层次的协调机构之外,还要在财政税收层面有所突破。
好消息是,7月15日,国家税务总局在北京市地税局召开京津冀协同发展税收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全体会议,审议了《京津冀协同发展税收工作领导小组工作方案》,并就京津冀协同发展的相关税收政策、征管措施、纳税服务、信息交换及争议协调解决机制等若干税收事项进行了专题研究。
而让业界更为期待的是,京津冀一体化规划即将上报国务院,这将成为京津冀区域发展的顶层战略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