芬兰推动延迟退休和养老金制度改革取得成效
- 发布时间:2014-12-05 07:43:00 来源:中国经济网 责任编辑:姚慧婷
芬兰养老金体系在世界上享有较高声誉。在新近公布的墨尔本美世全球养老金指数中,芬兰名列第四。不过,面对不断加剧的老龄化态势和全球金融危机,芬兰采取多轮延迟退休和养老金制度改革以缓解财政压力,取得了一定效果。
逐步完善国家与个人缴费养老金制度
1937年芬兰出台《国家养老金法》。当时其养老金体系主要是建立在个人缴付保险金的基础上,但这一养老金制度的实际覆盖率很低。到1950年,养老金体系的覆盖率仅为正常退休人数的20%。而二战和战后严重的通货膨胀使之前累积的养老金大幅缩水。芬兰养老金制度已无法满足国际劳工组织1952年规定的最低社会保障水平,改革势在必行。
芬兰于1957年颁布《新国家养老金法》,将养老金制度从原来的缴费型转变为非缴费型。个人无需缴纳养老保险,由国家财政担负。根据这项法律,芬兰全国所有65岁以上的居民都有权领取养老金。这次改革有效解决了养老金覆盖率低的问题,为老年人提供了平等享受养老金的制度。但在普遍消除老年人贫困的同时,养老金保障水平偏低的问题未得到根本改善。与此同时,过高的保障水平使芬兰国家财政作为单一养老金来源不堪重负。
1962年,芬兰实施《与收入相关养老金法》。芬兰居民开始按收入比例缴纳养老全,退休后根据缴纳金额享受不同水平的福利。自此,芬兰的养老金体系由单一国家养老金制度转向双轨制,既包含免缴费的国家普享养老金,也纳入了与收入挂钩的缴费养老金。
此后几十年间,经过多次微调,与收入挂钩的缴费养老金制度逐步完善,覆盖几乎所有职业群体。到了上世纪80年代,缴费养老金已在整个养老金体系中占据主导地位,免缴费养老金逐渐成为前者的补充。
上世纪90年代中晚期,芬兰又出台新规定,个人缴纳养老金达到一定额度后,即单身人士达到1160欧元/月,或已婚人士达到1300欧元/月以上,就不能再领取普享养老全。只有那些没有收入或收入很低的人才有权享受免缴费的普享养老金。截至2013年底,只领取缴费养老金的人占57%;同时领取普享养老金和缴费养老金的人占38%;仅领取普享养老金的人占6%。
在缴纳养老金方面,以2014年为例,雇主的养老金贡献率平均为员工工资的17.7%,员工个人自担5.55%至7.05%。企业主或自雇者则自行缴纳养老保险。
与收入挂钩的缴费养老金制度的建立,缓解了国家财政压力,其在融资能力和财政可持续能力上的优越性使芬兰养老金体系多年保持了收支平衡。
推行延迟退休并促进养老金投资多元化
21世纪初,芬兰人口老龄化问题日益凸显,上世纪40年代末“婴儿潮”时期出生的人即将步入退休年龄,人口老龄化还导致适龄劳动力缺乏。为此,芬兰2005年再次对养老金体系做出重大改革。这次改革主要针对缴费养老金体系,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促进养老金投资多元化。将储备金投资于国内外商业资产及政府债券,使其保值增值。2005年芬兰养老储备金共计840亿欧元,2014年6月已达到1692亿欧元。
二是提高法定退休年龄。上世纪70年代以前,芬兰人的退休年龄是60岁,1978年降至58岁,1980年降到55岁,1987年上调至60岁。2005年芬兰将退休年龄由60岁提高到63岁,身体健康且愿意继续工作的可延长至68岁。
三是提升高龄就业者养老金年累计率。年累计率是指养老金在工资中所占比例的年增长率。在保持18岁至52岁期间养老金年累计率5%的基础上,将53至62岁期间的养老金年累计率上调至1.9%,甚至将63至68岁仍在岗者的退休金年累计率大幅上调至4.5%。这意味着工作年限越长,退休后领取的养老金越高。
四是将养老金起算时间从原来的23岁提前至18岁,同时将退休金占退休前工资比例从原来的66%下调至60%。
这次改革取得了预期的成效,特别是在激励延长工作年限方面。据芬兰统计中心数据,2012年底,芬兰65岁以上的工作人数为23135人,比1990年增加了5倍。
后经济危机时代开启新一轮改革
自2008年以来,因金融危机冲击以及自身的结构性问题,芬兰经济复苏乏力,GDP连续3年负增长,同时人口老龄化进一步加剧。2013年,芬兰65岁以上人口为107万,占总人口近20%,比例比上世纪70年代翻了一番。据芬兰统计中心预测,到2016年将会是100个在职人员供养60个退休人员。
为化解当前危机,芬兰政府于2013年8月出台结构改革方案,养老金改革是其中一个重要部分。
一是进一步延长工作年限。今年9月底,芬兰政府与各行业工会及养老金基金会代表达成一致,同意将退休年龄从现行的63岁逐步提高到65岁。无论是政府机构还是私企雇员,1955年后出生者的退休年龄都将从63岁逐步提高到65岁。从2017年开站,领取养老金的年龄每年延迟3个月,因而1960年出生者将成为第一批于65岁退休的员工。
二是调整累计率。这次改革还对养老金累计率进行了调整,进一步鼓励延长退休年龄,以月累计率代替年累计率,即每月增加0.4%。
三是调整养老金贡献率。养老金贡献率即员工养老金缴费占工资的比例。方案中缴费型养老金贡献率将在目前23.6%的基础上到2016年略微下调,但在2016至2019年期间将上升至24.4%。
新一轮改革方案将在2015年春议会选举之后提交给新一届议会讨论通过,并于2017年开始实施。
芬兰政府对新一轮养老金制度改革充满信心。芬兰政府在9月底发布的公告中表示,改革将使养老金支出在GDP中占的比例从目前10%-12%的水平下降0.6个百分点;同时通过降低养老金支出和改善就业,政府财政缺口将从现在的4.7%下降至3.7%。
提高退休年龄受到芬兰社会多数人的支持。据芬兰市场研究公司Taloustutkmus今年7月一项问卷调查,62%的芬兰人支持将退休年龄提高至65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