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批准中加投资保护协定意义几何
- 发布时间:2014-09-19 15:49:18 来源:新华网 责任编辑:孙业文
就在上周,加拿大国际贸易部长埃德·法斯特宣布,加拿大批准中加《关于促进和相互保护投资的协定》(FIPA),并将于今年10月1日起正式生效。业内人士普遍认为,协议的生效标志着中加两国在双边经贸关系上迈出重要一步,下一步或将加快推动在加拿大建立人民币离岸交易中心。
加拿大外交、贸易与发展部在声明中说,FIPA明确了管理投资关系的条款,包括争端解决机制和防止歧视及仲裁等内容。
近年来中加两国贸易关系发展迅速。据中国商务部数据,2013年中加双边贸易额达到544亿美元,截至2013年底,双向投资总额累计超过510亿美元。在2005年至2013年间,两国外国双向直接投资增长了7倍。
多数分析人士认为,从长远来看,FIPA获批准对于中加两国经贸关系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
加拿大著名智库——加拿大国际治理创新中心全球经济主任研究员多米尼克·隆巴迪在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说,加拿大批准FIPA适逢加拿大总理哈珀11月来华参加今年亚太经济合作组织(APEC)峰会之前,这是加拿大政府向中国释放出的有意推进两国关系的信号。下一步有望将推动在加拿大建立人民币离岸交易中心。
隆巴迪分析认为,很明显,联邦政府此举和之前积极推动在加拿大建立人民币离岸交易中心具有一致性,因为人民币离岸交易中心的建立,将推动中加FIPA的相关条款得以执行。
曾在中国执业过的加拿大法铭德律师事务所曾航律师也表示,FIPA本身释放出一个加拿大欢迎来自中国的投资的信号,同时也反映出,去中国的加拿大投资者有增加的趋势。
“有关数据和我们的经验都表明,目前而言,中国来加拿大的投资大大超过加拿大去中国的投资。短期来看,投资保护协定保护了更多的中国投资者。但FIPA作为框架性的保护双边投资的协议,是一个长期的互惠的制度安排,从长远看来,一个相互对应的投资者保护协定对缔约双方都应带来益处,”曾航说。
宝钢资源国际有限公司美洲区首席代表田禾对新华社记者说,对于赴中国投资的加拿大企业来说,投资保护协定明确了中加投资方的权利和义务,中国的商业环境将变得更加公平和透明,有利于加拿大企业在华开展投资活动。
田禾呼吁说,FIPA的执行无疑将会促进两国投资关系的长远发展,但加拿大当前对中国企业,特别是国有企业投资的审核制度以及市场准入等有待进一步简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