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地位法难给乌克兰带来转机
- 发布时间:2014-09-19 08:52:00 来源:南方日报 责任编辑:王斌
乌克兰议会16日通过了“特殊地位法”和与之配套的“特赦法”。这是落实乌克兰总统波罗申科提出的和平计划的重要举措,也是向乌东部民间武装伸出的橄榄枝。
分析人士认为,由于该法律在乌国内引发强烈质疑,东部民间武装也不买账,乌克兰危机一时恐难以出现重大转机。
无奈之举
乌克兰当局的最新举措实乃无奈之举。乌当局由于在战场上失利,只得放弃拒不接触和以武力消灭民间武装的立场,寻求通过政治手段解决问题。
乌克兰议会通过的两项法律的核心内容是,给东部民间武装控制区以特殊地位;将中央政府的权力下放一部分,令民间武装在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拥有较大自主权;年底前在民间武装控制区举行非例行地方议会选举;地方自治机构可参与对地方检察院和法院领导人的任命;中央政府和其他中央执行权力机构可以同东部地方自治机构签署关于经济、社会和文化发展的协议。
内容还包括:国家对该地区的社会经济发展给予预算支持;国家将保障在社会生活和私人生活中使用俄语或其他任何语言的权利;地方政权可以组建民警队伍,可以加强和深化本地区地方自治机构与俄罗斯联邦行政区单位之间的睦邻关系等。另外,除犯有杀人等重罪外,只要在法律生效后一个月内释放人质并放下武器,民间武装所有成员一律不被追究刑事和民事责任。
国内质疑
对于乌克兰议会通过特殊地位法和特赦法,国外一致叫好,但乌国内一片质疑。欧盟对外政策部门发言人17日表示,欧盟支持乌克兰议会通过针对东部地区的两项法律,希望能在尊重乌克兰主权和领土完整的基础上政治解决乌东部危机。
俄罗斯外交部17日在其网站发表声明说,俄罗斯认为,乌克兰议会通过特殊地位法是朝正确方向迈出的一步。
与此同时,这两项法律、特别是特殊地位法在乌克兰引起很大争议,遭到很多质疑和批评。乌克兰祖国党领导人、前总理季莫申科称,特殊地位法不会给乌克兰带来和平,是屈辱性和背叛性的法律。乌克兰自由党领导人佳格尼博克则批评特殊地位法不符合国家利益。
尽管乌克兰当局作出重大让步,但乌东部民间武装似乎并不买账。自行宣布成立的“顿涅茨克人民共和国”第一副总理普尔金日前表示,东部两个“共和国”不会因乌议会通过特殊地位法而同乌克兰结成某种政治同盟,更不会同乌克兰实行联邦制,让两个“共和国”重回乌克兰是不可能的。
关键何在
目前对特殊地位法持怀疑或反对态度的不仅有政党、社团,还有不少民众。乌克兰议会通过该法两天来,每天都有数百人在议会和总统府前举行抗议活动,要求废除该法。
即使特殊地位法生效,维护国家统一和领土完整也是乌克兰当局必须坚守的底线。由此看来,解决乌克兰危机的关键在于乌东部民间武装持何立场,如果民间武装坚持独立,乌东部地区不仅难以实现和平,还会面临再度爆发大规模武装冲突的危险。
分析人士认为,即使乌东部民间武装采取较为现实的策略,同乌当局进行谈判,争取最大限度的自治,其过程也将较为漫长,乌克兰危机恐一时还难以出现重大转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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