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王陵变乱葬岗:交1万元就能入驻皇室风水宝地
- 发布时间:2016-04-05 16:10:21 来源:新华社 责任编辑:吴起龙
桂林靖江王陵保护区为何被万座私坟侵蚀?
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被万座私坟包围,村民成群结队推销墓地还能开具盖有公章的“收据”,交1万多元就能“入驻”皇室风水宝地……
记者日前在广西桂林靖江王陵保护区走访发现,昔日王陵在大量私坟的侵蚀下已变得面目全非,而且呈愈演愈烈之势。
新坟老坟交织 王陵变身“乱葬岗”
广西桂林靖江王陵拥有明朝11世靖江藩王、王妃和将军、大臣的300多座古墓,是现存最大、保存最完好的明代藩王墓群,属于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记者4月1日来到位于桂林市东郊尧山西南麓的挂子山村,见到了被私坟侵蚀最为严重的端懿王陵。
根据文物部门提供的资料,端懿王陵占地面积约43亩,原有左右朝房、陵门、神厨神库、碑亭以及守门狮、勇士控马等神道石作仪仗等建筑、石刻。
记者在现场看到,整个王陵已经成为一个杂乱的坟场,既有老坟又有新坟,数千座私坟遍布其间,进入王陵就像走迷宫一般。高3米、直径约8米的端懿王陵土堆上遍布十几座私坟,王陵神道两旁的守门狮、勇士控马等石刻被私坟分隔得七零八落。
在遮挡王陵的围墙上,可以看见“修老坟、葬新坟”字样的广告。村民三五成群地聚集在王陵旁的公路边上,向来人推销坟地。
在王陵的一角,记者见到两位村民正在修建一座新坟,新坟旁边黑色的王陵神道雕塑格外突兀。一位老年妇女主动向记者推销这一片仅剩的2块墓地,每块约占地4平方米,夹在密密麻麻的私坟之间。她要价1.4万元,包括土地使用、石碑和人工等费用,并表示王陵是风水宝地,这一价格非常合理。她告诉记者这里的土地属于村集体,可以开具盖有村委会公章的收据,不用担心被拆除。
文物部门曾于2011年对保护区内的乱埋乱葬现象进行调查。调查发现,端懿王陵遗址内私坟数为8349座,整个挂子山村超过1.7万座,乱埋乱葬以端懿王陵遗址为中心,近年来已扩展到周边石山半山腰以上,并逐渐向靖江王陵遗址核心地带蔓延。
乱埋乱葬局面失控 监管缺位整治乏力
桂林市靖江王陵文物管理处副主任曾祥忠介绍,在国家规划建设的7.5平方公里靖江王陵考古遗址公园范围内,乱埋乱葬数在2011年已经有2万多座,并且以每年1000座左右的增幅在继续发展,对靖江王陵遗址及环境风貌造成严重破坏。
“尧山区域内乱埋乱葬的数量达6万-8万座,近两年在尧山发现了很多座占地200平方米的豪华墓,浪费了大量土地,令人痛心。”桂林市殡葬管理处副主任罗逸说。
曾祥忠说,挂子山村的乱埋乱葬有一定的历史原因,在20世纪70年代王陵未被列入文物保护单位前,桂林市就把火葬场建于尧山,同时把端懿王陵遗址作为迁坟安置坟场。80年代后,随着城市改造的进行,大量私坟被迁入,乱埋乱葬逐渐形成规模。近年来,村集体非法出租、转让、出卖集体土地给建坟者,从中收取一定比例的所谓的承包费或管理费,助长了乱埋乱葬现象。
曾祥忠表示,文物管理处没有土地权属,也没有执法权,无权清坟,因此处于很尴尬的境地。
罗逸介绍,2006年,桂林市殡葬管理处曾推动市政府出台过清理乱埋乱葬措施,但实施效果不佳,最终不了了之。乱埋乱葬涉及民政、国土、林业、文物等多个部门,民政部门没有执法权,对于私坟只能由住建部门按照违章建筑拆除,各部门未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使得乱埋乱葬得不到根遏制和根除。
厘清权责综合执法 多方合力方能标本兼治
《殡葬管理条例》规定,禁止在文物保护区建造坟墓,农村的公益性墓地不得对村民以外的其他人员提供墓穴用地,在公墓和农村的公益性墓地以外的其他地方埋葬遗体、建造坟墓的,由民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
曾祥忠认为,全面治理靖江王陵保护区乱埋乱葬问题,是一项复杂的社会工程,不是某个部门能够解决的,建议由市政府牵头开展工作,以便文物、民政等部门形成合力。
罗逸建议,桂林市应该出台市一级殡葬管理法规条例,厘清各部门权责,为相关部门执法提供具有可操作性的规范性指导。
乱埋乱葬现象的存在,很大一部分原因在于低价公益性公墓的缺乏,私坟的价格远低于经营性公墓的价格。“应该加快公益性公墓的建设,将零星的私坟迁入公益性墓地,对大片的老坟场进行改造,绿化坟场四周,遏制新坟的修建。”罗逸说。
曾祥忠建议,由国土部门主持对靖江王陵所有野外文物遗址、保护区划进行界限划定,并以此为基础进行土地确权和土地征用,修建保护性生态围墙——遗址绿篱,以保护靖江王陵野外文物遗址免遭人为破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