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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龙口口岸成功退运11批进口不合格煤炭

  • 发布时间:2015-11-25 10:16:00  来源:中国经济网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李春晖

  《商品煤质量管理暂行办法》于今年1月1日正式实施以来,龙口检验检疫局着力加强进口煤炭“安全、卫生、环保”项目的监控把关,成效明显。截至目前,龙口局累计检验完成进口煤炭277批次,重140万吨,货值7046万美元,其中检出环保项目超标的有17批,重7.7万吨,货值379.9万美元。对于检出的这些不符合暂行办法要求的进口煤炭,龙口局均做出不准进口的决定,并出具检验检疫处理通知书,书面告知海关协助退运。目前16批中有11批已成功实施退运,重5.3万吨,货值283.4万美元。

  据龙口局化矿检验鉴定科负责人介绍,进口煤炭作为大宗资源性商品,关乎国计民生,且近年来我国进口煤炭质量环保等问题日益突出,涉及国家生态与环境安全,因而检验监管任务艰巨。为此,龙口局切实执行《商品煤质量管理暂行办法》及相关煤炭监管政策,一方面,对进口煤炭实施放射性检测和发热量、灰份、硫、汞、砷、磷、氯、氟等8个质量环保项目的监测,严格按照限量标准执行;另一方面,加大对进口煤炭外来夹杂物,特别是土壤、杂草、动植物病残体等检疫类杂物的现场检疫查验力度,确保监管工作落到实处。同时,切实加强风险分析,对来自敏感国家的进口煤炭有针对性的采取加严检验监管措施,维护国家环境和生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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