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通州13.59亿元廉租房保障金被挪用
- 发布时间:2015-07-23 14:10:00 来源:中国经济网 责任编辑:李春晖
审计部门在对全市保障房建设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时发现,通州区13.59亿元廉租房保障资金被挤占挪用,用于非保障性住房项目建设。此外,地铁公司等4企少计收入8.59亿元。
今天上午,北京市十四届人大召开第二十次会议,听取《关于北京市2014年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值得一提的是,审计监督工作首次将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保基金预算全部纳入审计范围。
同时,在持续对40个市级部门开展预算执行审计过程中,紧盯“三公”经费的检查。此外,审计报告中还包括了社会关注的重点领域,比如保障房建设、养老服务、环境治理、文化创新等重大项目和重点资金的审计。
据了解,40个市级部门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审计结果,将在本次报告后依程序适时向社会公开。此外,监察部门将首次对审计报告中反映的违规问题开展行政监察,树立预算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1
问题
市本级预算收支执行审计情况
10.7亿耕地开垦金未入市国库
市级财政收入不够完整。按照《北京市耕地开垦费收缴和使用管理方法》,耕地开垦费应缴入市级国库。
审计报告显示,市国土局在组织征缴过程中,批准将部分耕地开垦费缴入区县国库,市财政局对此监管不到位。
2012年至2014年,全市征缴耕地开垦费12.63亿元,其中交入区县国库10.71亿元。
安排的部分政府性基金超出使用范围。审计发现,2014年超范围使用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用3.2亿元,用于市里对区县平原造林工程建设补助。
北京出版集团等4企少交675.7万收益
未足额上交国有资本经营收益。2014年在计算应上缴国有资本经营收益额时,北京出版集团公司、北京市文化投资发展集团中心、北京经济技术投资开发总公司、北京亦庄国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4家企业,少上交国有资本经营收益675.7万元。
社保经济预算少编5.42亿
少编社保基金预算收入。由于对利息收入、其他收入等增长变动情况预测不准,考虑影响当年收入的因素不够充分等原因,市人力社保局在编制2014年社保基金预算时,少编预算收入5.42亿元。
218.6亿基建预算调剂使用
市本级年初预算下达率偏低。201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待下达预算资金规模分别占年初预算的58.9%和61%。市级基本建设支出年初待下达预算资金占年初预算的65%。
由于在年初仅能确定支出方向和支出科目,预算执行过程中,只能通过追加预算方式,逐步落实到具体项目和单位,预算变更较多。2014年市本级基本建设支出年初预算安排335.96亿元执行中,有218.63亿元在各项预算科目间调剂使用。
21亿项目资金脱离区县财政监管
对市级部门申报涉及补助区县的项目资金管理不够严格。2014年市财政批复35个部门76个项目预算资金23.09亿元,对其中补助区县的项目资金21.37亿元,未通过专项转移支付安排,占批复预算的92.5%,使资金脱离了区县财政预算监管。
9项目未评审获批3.5亿元
个别项目预算审批不够严格。“多厅影院建设补贴”等9个项目,预算申报内容不完整,缺少可行性论证、未按规定实施评审,仍然通过了预算审批,涉及资金3.53亿元。
医保基金滚存余额227.06亿元
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滚存结余低于应控制水平。2014年末,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682.7亿元,支出648.36亿元,结余34.34亿元,滚存结余227.06亿元。
按照规定,基本医疗保险累计结余应保证6至9个月的平均支付水平。按照6个月最低平均支付水平计算,基本医疗保险累计结余至少应达到324.18亿元。
2
问题
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30部门挤占、调剂、扩大支出7141万
预算执行不够规范。30个部门挤占、调剂、扩大项目支出,涉及资金7141万元;21个部门未按照合同约定或项目实际进度,提前支付资金1.8亿元;10个部门将5819万元转至下属单位或项目实施单位;5个部门违规从零余额账户向基本账户划走资金8449万元;6个部门多申领公用经费1104万元。
决算草案编报不够真实。22个部门决算编报不完整,涉及资金3.3亿元。其中,9个部门少计决算收入1.1亿元;13个部门往来款长期挂账,涉及资金5.1亿元;17个部门固定资产账实不符,涉及资产1.8亿元。
9部门违规支取现金4213万元
财政专项管理制度执行不到位。17个部门政府采购执行不规范,涉及资金1.5亿元;11个部门取得的非税收入未按规定上交财政,涉及资金6035万元。9个部门未严格执行公务卡改革制度,涉及资金81万元;9个部门违反现金管理规定支取现金,涉及资金4213万元。
个别部门“三公”经费超预算。3个部门“三公”经费支出超年初预算批复172.4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维费用超128.71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超43.75万元。
项目进展慢致2.5亿资金闲置
部分预算资金使用绩效不高。8个部门62个项目未实现预期目标,涉及资金2380万元;16个部门由于项目停滞或进展缓慢,造成2.5亿元资金闲置;3个部门1792万元资金闲置。
3
问题
重点专项资金审计情况
保障房 通州13.59亿廉租房保障金被挪用
审计对全市保障房建设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检查,延伸审计了172个项目。
审计发现部分资金使用不合规,通州区13.59亿元廉租房保障资金被挤占挪用,用于非保障性住房项目建设;北京市昌平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将通过企业债券筹集的6亿元资金购买了银行理财产品。
此外,部分不符合条件的家庭,通过隐瞒收入、婚姻、生存状况等违规享受住房保障待遇,或经济条件改善后未腾退原有保障性住房。
养老服务 52家机构重复申请1.49亿资助
2012年至2013年,13个区县的52家养老机构,分别向市、区县民政和财政部门重复申请专项资助资经费1.49亿元;10个养老机构申请的新建和改扩建资金没有拨付使用,形成闲置资金3152.7万元。
此外,执行养老服务奖励政策不到位。2013年,市民政局投入600万元,对全市368个托老所按照不同类型给予奖励。其中12个区县对58个非全托型托老所,按照全托型托老所给予了相应奖励涉及资金290万元。
审计发现,城乡养老床位空置率较高。截至2013年末,城六区拥有养老机构137家、养老床位3.06万张,平均入住率为47%。10个郊区县拥有养老机构263家、养老床位4.96万张,平均入住率为32%。
环境治理 2233家用煤单位未征排污费
排污费未按规定足额成交。截至2013年末,全市3680家用煤单位中,2233家未纳入应征排污费企业范围。
2011年至2013年间,房山区、海淀区、朝阳区、昌平区四个区累计有253家(次)排污企业欠缴排污费148.62万元。抽查2013年已经退出的127家污染企业,发现有106家企业没有缴纳过排污费。
3.92亿平原造林养护金闲置
2013年完成的平原造林工程,尚未经过一年的质保期,市级财政、园林部门以及部分区县政府提前安排了平原造林养护资金5.53亿元,造成3.92亿元拨付区县、乡镇后闲置;其余直接拨付给项目实施单位的资金中,1375.86万元被挪作他用。
科技文创 1.78亿文创资金改变用途
“中国乐谷音乐文化产业集成创新公共平台”等8个项目,向不同主管部门重复申报预算8607.04万元。
“引力智能传播决策系统”等9个项目,实施单位虚报预算5217.92万元;33个项目随意改变支出用途,涉及资金1.78亿元。
18.3亿文创专项资金沉淀
479个文化创新项目未实施或进展缓慢,62个项目未达到绩效目标,涉及资金9.82亿元。
截至审计时,“天使投资”和“创业投资”引导资金1.91亿元、文化创新发展专项资金18.3亿元,沉淀在相关部门、区县和项目实施单位。
4
问题
企业审计情况
地铁公司等4企业
少计收入8.59亿
在企业审计方面,重点对北京金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关村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化学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4家企业资产损益和经营情况进行了审计。
审计发现,企业财务管理不够规范,收入和资产不实12.28亿元。其中,少计收入8.59亿元,虚增销售收入2.64亿元,固定资产不实1.05亿元。
此外,部分重大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不充分,投资未达到预期收益目标,涉及资金7.8亿元;部分基本建设项目未履行招投标程序设,涉及合同金额19.07亿元;个别企业依据未经批准的资产评估报告,转让国有产权涉及资金1.3亿元。
整改
问题单位整改
涉及资金98亿
市审计局表示,针对审计查出的问题,目前被审计单位正在逐项梳理问题,落实整改责任。26类问题已经整改或正在采取措施整改,整改涉及资金98.12亿元,其中制定、修改完善相关制度22项。
挤占挪用的资金已经归还原渠道,部分闲置未用的资金已统筹利用或制定了资金使用计划等。对于无法立时整改的21类问题,将通过建章建制等逐步加以解决。按照《北京市预算监督条例》,年底前将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2014年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整改工作情况。
问责
监察部门
首次介入追责问责
市人大财经委主任委员王琪针对审计中查出的问题表示,今年将加大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行为的追责问责力度。责成市监察部门对审计报告中反映的违规问题开展行政监察,树立预算的权威性和严肃性。这也是监察部门首次介入追责问责。
此外,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应该制定明确具体的整改方案,时间表、目标和要求。同时,进一步提升预决算信息公开的透明度,对违纪、违法行为加大公开力度,接受人民群众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