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质监:电动自行车监超重超速问题突出
- 发布时间:2014-09-29 15:19:00 来源:中国经济网 责任编辑:姚慧婷
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近日发布2014年电动自行车产品监督抽查(风险监测)质量分析报告。抽查的215批次电动自行车产品中,合格率94.9%。风险监测的40批次电动自行车中,95%去除限速装置后会超速。
监督抽查:67%产品整车质量(重量)超标
此次依据强制性国家标准GB17761-1999《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对江苏省生产的电动自行车产品进行监督抽查,检验项目包括:最高车速、制动性能、车架/前叉组合件强度等3个否决项目,整车质量(重量)、把立管静负荷、脚蹬间隙等18个重要项目,百公里电耗、反射器和鸣号装置、说明书的要求等13个一般项目。GB17761-1999标准规定的合格判定条件为,否决项目全部达到要求,重要项目应有十五项以上(包括十五项)达到要求,一般项目应有九项以上(包括九项)达到要求。
本次共抽查215批次,不合格11批次,合格率94.9%。主要不合格项目是,整车质量(重量)、把立管静负荷、脚蹬间隙、反射器和鸣号装置、说明书要求。其中,有144批次整车质量(重量)超过标准规定的40kg,占67%。101批次把立管静负荷不合格,占47.4%。154批次反射器和鸣号装置不合格,占71.6%。33批次脚蹬间隙不合格。
整车质量(重量)超标,主要是因为企业为满足骑行更舒适、跑的更远的市场需求,增强了车体强度,增大了蓄电池容量,普遍采用铝合金整体车轮和前后减震系统,增加了整车重量。在GB17761-1999标准中,整车质量(重量)为重要项目。
把立管静负荷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是把立管材质差、管壁薄,施加负荷后严重变形,其后果是在紧急制动时,可能导致方向失控,骑行者失去平衡而摔倒。
安装反射器可使电动自行车在夜间行驶时,易于被识别,避免出现交通事故。不合格主要原因是大部分企业漏装侧反射器,或者反射器光学性能不符合要求,反光太弱不易被识别。
同时,抽查蓄电池(铅酸蓄电池)41批次,合格率为100%。抽查充电器23批次,不合格3批次,合格率87.0%,主要不合格项目是:空载直流输出电压、输出端插头、安全标志。据悉,若空载电压超过人体可承受的安全电压值,可能导致触电。
风险监测:95%产品去除限速装置后会超速
针对消费者投诉反映的主要问题和社会舆情,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还开展了电动自行车、蓄电池及充电器产品的质量安全风险监测。
本次风险监测电动自行车40批次,33批次整车质量(重量)超过40kg。最高车速方面,限速状态下32批次小于20km/h,去除限速后有38批次超过20km/h。据了解,若发生碰撞事故,车速越快伤害的程度越大。常州市晟鹏车业有限公司生产的TDR05Z-15型电动自行车,限速状态下最高车速为15.2km/h,去除限速后达33.4 km/h。根据动能定理,计算该车限速状态时动能为400J,去除限速后动能为1932J,假如直接撞击其他物体时能量增加近5倍,相当于50kg重物从4m高度自由下落的冲击能量。 另外,制动距离(调整制动器,20km/h速度制动)超过60%小于4m,处于可控状态。辐射发射有15批次不符合要求,辐射抗扰度有26批次不符合要求,存在较大安全隐患。
充电器监测40批次,有6批次监测项目全部符合,符合率为15%。从监测项目看,“高温充电性能”100%符合。“电路保护装置(保险丝)”符合率为60%,充电器内没有保险丝,当充电器电路发生故障或异常时,可能会造成电路短路、电流过流,将损坏电路中的重要器件,也可能烧毁电路甚至造成火灾。“空载直流输出电压”符合率为57.5%,不符合的充电器的输出电压在55V~60V之间,已超过安全电压42.4V,可能存在触电的风险。“输出端插头”符合率为52.5%,目前许多充电器的输出插头用的是3GTJA型电源插头或带有3GTJA型孔型的电源插头,消费者有可能误操作将充电器输出插头与市电连接,引起安全事故。“耐振动性能”符合率为50%,如果用户将充电器放置在尾箱中,充电器在长期的颠簸环境下,内部的元器件容易脱落,导致充电器不能正常工作,甚至发生短路。“强制浮充性能”符合率只有40%,电池长时间充电而不进入浮充状态,会引起电池失水会影响其寿命。
蓄电池产品监测40批次,符合27批次,符合率67.5%。从监测项目看,“容量”符合率为92.5%,高于“低温特性”的75%和“大电流放电性能”的85%。
用掉60%~70%电量时充电较为恰当
理论上铅酸蓄电池无记忆效应,蓄电池处于何种状态都可充电,但是充电过勤或长期处于亏电状态,对电池的使用寿命均有影响。因为频繁充电,电池容易造成失水,电池会提前进入失效期;而将电池放空再充电甚至长期亏电状态,由于单体电池之间的差异,电池组中可能出现某个单体电池过度放电,过放电的电池充电接受能力会降低,引起电池组整体容量下降,影响续行里程和使用寿命。
质监部门表示,当电动车用掉60%~70%电量时充电较为恰当,充电时,尽量选择通风、无易燃物的场所,多关注充电器的状态,最好不在夜间无人情况下充电。发现充电异常时,要及时咨询专业人士,以免损害电池。如果长期不使用电动车,建议一个月补充电一次。充电器尽量不随车携带,随车携带时应缓冲固定,减少颠簸。
需要注意的是铅酸蓄电池正常使用寿命约为一年半左右,在此期间应注意电池状态,如出现一充即满、一用即完的情况,或电池出现鼓胀时,应考虑更换。更换电池时,建议到售后服务网点,选择原品牌电池,如更换其它品牌电池,应注意充电器参数与电池的匹配性,以免影响电池使用寿命。锂电池的更换更需谨慎,应到专业售后服务网点。
质监部门还提醒,切勿私自改装为锂电池,以免因保护电路和充电器不配套而引发起火、爆炸等事故。非载重型的电动自行车不得改装成用于送货等用途。
此外,由于电动自行车使用环境较为恶劣,长期使用后会出现电气线路老化、能耗变大、车体强度下降等情况。为保证安全,建议电动自行车使用5年左右应考虑报废更换。报废处理时,注意不要随意丢弃整车和蓄电池,以免污染环境。另外,不少企业会采取以旧换新的销售策略,消费者可择时到相应销售网点办理以旧换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