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人均居住面积小于5平方米属群租房
- 发布时间:2014-09-28 10:04:39 来源:武汉晚报 责任编辑:姚慧婷
昨悉,武汉市委、市政府办公厅日前已下发关于开展出租住房综合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严查胶囊房、群租房等现象,并对“两房”(指胶囊房、群租房)做出了前述界定。这是武汉首次明确群租房的认定标准以及处罚措施。
此次综合整治的范围主要有四类:将原设计为非住宅的房屋出租用于居住;把房屋擅自分割、搭建后出租,或按床位等方式变相分割出租;将厨房、卫生间、阳台和地下储藏室等非居住空间,出租用于居住;出租住房每室居住超过2人,或人均居住面积低于5平方米(有法定赡养或抚养义务关系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