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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农村金融创新惠及4.6万户新型经营主体

  • 发布时间:2014-09-28 09:01:14  来源:人民日报  作者:刘成友  责任编辑:王斌

  走进山东禹城大禹龙腾蔬菜合作社的生态园,百余个蔬菜大棚长势喜人。合作社理事长霍春亮感慨地说:“发展之初最大的难题是资金,幸运的是,禹城农商行雪中送炭,一周时间就为我办理了200万元贷款。”

  农商行为何敢贷款给合作社?这缘于当地金融部门的一项创新,即“基地+农户+订单+保险”的信贷模式,通过保险单质押,将农商行作为第一受益人,银行降低了风险。

  据介绍,这种“信贷+保险”模式,引入商业性保险提供贷款保证,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种植的农作物、养殖的牲畜向保险公司投保,让金融机构作为第一受益人,克服了农牧场抵押少、担保难的问题。

  近年来,山东支持现代农业发展的金融创新不断涌现。“自去年以来,全省共推出涉农创新产品近200个,受益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累计超过2万户。”人民银行济南分行有关负责人说。

  枣庄市探索的农村土地使用权抵押贷款,为数万农户赢得了资金支持。山东省农联社枣庄办事处负责人介绍,从2008年发放第一笔农村土地抵押贷款30万元,到今年7月末,全市累计发放此种贷款5.76亿元,贷款余额1.56亿元。

  财政扶持力度加大。去年,人民银行济南分行推动山东省财政厅与金融机构合作,出资8000万元发起设立融资增信共保基金,在16个县启动试点,按照与财政担保金1∶20的放大比例安排授信额度。

  据统计,到今年6月末,山东各金融机构对4.6万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授信1519亿元,贷款余额1141亿元,同比分别增长20.2%和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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