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业助推厦门经济升级
- 发布时间:2014-09-18 08:36:10 来源:厦门日报 责任编辑:王斌
行业春天
“新国十条”提出到2020年,我国保险深度(保费收入/国内生产总值)达到5%,保险密度(保费收入/总人口)达到3500元/人,成为政府、企业、居民风险管理和财富管理的基本手段,成为我国现代服务业的重要产业
厦门机遇
厦门应抓住我国保险服务业跨越式发展的重要机遇,在完善城市民生保障体系和创新社会治理走在前列,建立区域性的风险管理中心和财富管理中心,增强对周边城市的经济辐射能力
太平保险为海内外客户提供保险保障服务。
2014年8月13日,国务院正式发布《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下称“新国十条”),首次从服务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高度,将保险业的发展定位融入到新时期的国家发展战略中,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于保险业的殷切希望,赋予了保险业服务经济社会全局的历史责任。
随着“新国十条”的落实,保险业发展将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机遇和广阔的空间。抓住国家未来现代保险服务业的发展方向和政策取向,也是厦门完善社会治理体系和推进城市转型的良好机遇,同时在新的历史时期,在公共服务模式创新和社会治理的现代化方面走在前列。
【前景篇】
行业迎来发展春天,保险服务业潜力巨大
与银行等其他金融行业相比,我国保险服务业发展明显滞后,2013年保险总资产8.9万亿元,占我国金融业总资产不到6%,而发达国家的保险业资产占比为30-40%。目前我国保险费收入虽位列全球第四,但保险深度和保险广度仅仅为3.02%和201美元,全球排名分别位列46位和61位,与经济发达国家和地区差距较大。
“新国十条”提出到2020年,我国保险深度(保费收入/国内生产总值)达到5%,保险密度(保费收入/总人口)达到3500元/人,成为政府、企业、居民风险管理和财富管理的基本手段,成为我国现代服务业的重要产业。
作用1
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支柱
到2020年,我国老年人口预计将达到2.48亿,老龄化水平达到17%,养老制度的完善已经成为政府和民众普遍关注的社会问题。随着居民收入水平的提高和物价的上涨,社会对多层次的养老和健康医疗需求不断增加,而现行社会保障体系仅仅解决了民众的基础保险保障需求且已局部显示捉襟不足的局面。因此,“新国十条”鼓励充分发挥商业保险作为基本社保的有效补充,通过提供多种类型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以及健康管理等特色服务,满足不同消费者的个性化保障需求。
同时,商业保险机构可通过股权、债权和基金等各种投资工具,参与公立医院的改革和医疗保健机构的建设,推动与其养老健康保险等主业相配套的养老医疗服务产业的提质增效。
作用2
大型基础建设项目主要机构投资者
近年来,保险资金的作用和影响力不断扩大,截至2014年6月末,保险业总资产9.4万亿元,资金运用余额8.6万亿元,其中通过各类债券向实体经济提供资金3.6万亿元,是债券市场第二大机构投资者,投资证券投资基金和股票8049亿元,投资各类基础设施6351亿元。
“新国十条”的出台将大幅度扩大保险资金的规模和应用范围,据相关预测,我国保险业未来共可为城镇化建设提供80万亿的建设资金。
作用3
公共服务创新和社会治理的有效工具
在各级政府职能转变过程中,需要通过公开、公平的市场化手段,将部分公共服务职能转交给商业性机构。而商业保险具有相应市场化和社会性的特点,可以在风险管理和经济补偿方面为政府和社会提供技术和高效的服务。因此”新国十条”明确了运用保险机制创新公共服务提供方式,鼓励政府通过多种方式购买保险服务。
首先,各种责任保险成为促进社会和谐和公共服务创新的重要抓手。其次,巨灾保险制度是政府灾害管理现代化的有效工具。一个国家和地区的巨灾保险制度,是政府灾害治理体系现代化的体现,而事后的四方捐助应仅仅是灾害事故救助体系的补充。
【机遇篇】
建立区域性风险管理中心和财富管理中心
2013年厦门的保险深度为3.5%,低于国内其他经济发达城市的保险深度(北京5.1%,上海4%),与台湾16.8%的保险深度相差更远。厦门应抓住我国保险服务业跨越式发展的重要机遇,在完善城市民生保障体系和创新社会治理走在前列,建立区域性的风险管理中心和财富管理中心,增强对周边城市的经济辐射能力。
建议1
争取成为税延型养老金首批试点城市
通过延迟纳税的激励政策,可以鼓励社会公众积累几倍甚至十几倍的养老金,是一项利国利民的好政策,在上海等城市积极争取成为试点城市的同时,厦门也应尽早争取成为试点。这不但可以满足当地居民多层次的养老保障需求,而且还增强对周边城市养老资金的聚集能力。
建议2
建设高端养老产业群和健康医疗服务中心
良好居住环境和空气质量,已经吸引不少保险公司总部把厦门作为发展养老产业的目标城市之一。建议支持保险机构参与健康医疗产业链整合,向社会提供与相关保险产品相结合的疾病预防、健康维护和长期护理等关联服务,探索运用股权投资、战略合作等方式,设立医疗机构和参与公立医院改制。鼓励保险业创新养老和医疗保险产品,如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长期护理保险和养老机构综合责任保险等新险种,促进养老和医疗保健市场的市场化需求。
建议3
增强基础建设项目和经济提速升级的融资能力
保险业相对于其它金融业,在利用养老医疗等长期资金用以经济建设的长期投资上,更有独特的优势。厦门未来十年的市场基础设施建设需要数千亿的长期建设资金,通过保险股权投资和发展基金等新型间接融资方式,相对传统的银团贷款,将大幅度减少财政的负债率,有利于符合国家对各级财政负债率管理的新要求。
同时保险业的信用保险和保证保险新产品,一方面可为科技型企业、小微企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等发展提供风险管理保障,另一方面进而通过股权、债权、基金、资产支持计划等多种形式,为这些高科技企业和新兴产业提供资金支持。
建议4
建立政府牵头、市场化运作的城市巨灾保险保障制度
厦门是台风灾害多发地区和台湾海峡地震带区域,目前我市的大中型企业的参保率较高,但中小企业尤其是家庭财产险参保率仍然处于低位。一方面应加大企业和家庭的财产保险覆盖率,另一方面应尽快建立政府牵头、市场化运作的城市巨灾保险制度。针对厦门保险业规模较小和抗风险能力有限的现状,政府给予一定的贴补,同时充分应用巨灾保险管理的国际惯例,通过再保险设计,将区域性的风险分散到全国乃至全球的范围,建立现代化的风险管理和灾害社会管理制度。
建议5
建设区域性再保险中心,增强海西金融中心的辐射力
目前我国再保险在保险市场的占比远低于保险业发达的国家和地区。未来保险业的跨越式发展,以及保监会第二代偿付能力监管体系的出台,我国再保险市场的承保能力需求将空前增长。
由于我国再保险市场的承保能力和承保技术发展处于初级阶段,目前境内的航天航空、核电及大型基础建设项目的大部分保费均分出到国际再保险市场。
为克服当地经济总量相对有限的短板,厦门通过积极引入再保险市场主体,建立海峡西岸的区域性再保险中心;大幅度提升当地保险服务业的风险管控能力和资金聚集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