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公积金:不管账户余额 至少可贷30万元
- 发布时间:2014-09-17 14:49:00 来源:华西都市报 责任编辑:姚慧婷
华西都市报:前两年申请公积金贷款太难了,不过国庆节后成都公积金贷款政策将变,缴存余额较低、购买保障房的市民将大大受益
公积金账户上余额不足1.5万元,最高也能贷到30万,购买精装房可以按照总价款为基数申请贷款,保障房贷款将优先发放……9月16日,华西都市报记者从成都公积金中心获悉,10月8日起,成都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将面临调整。新规之下,缴存余额较低的市民、购买保障房的市民将受益。
缴存余额低也可贷30万
现行政策规定职工可贷款额度为个人账户内余额的20倍。
“为了加大对职工购房需求的支持力度,我们对中低收入职工贷款额度的计算进行了一些调整。”成都公积金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说,从下月起,这项规定将调整为:在符合还贷收入比、征信条件等规定的情况下,缴存余额在1.5万元以下的贷款申请人,贷款额度不受余额挂钩倍数的限制,原则上均可以贷到30万元。如果所需贷款的额度超过30万元,仍然按照额度与缴存余额挂钩的方式计算。
该负责人表示,为了强化公积金贷款对住房保障的服务和支持,此次贷款政策调整,成都还明确规定对购买经济适用房、限价商品房等保障性住房的职工的贷款申请,实行“优先受理、优先审核、优先发放。”
精装房按总价贷款
据成都公积金中心统计,目前全市有近800个楼盘支持公积金贷款,而新政实施后,合作的楼盘有望增多。
据该负责人介绍,2011年成都公积金中心规定:三级及以上资质的开发企业,在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已经建立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合作关系的,就可受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合作申请。
此次成都公积金中心拓宽了合作范围,凡是向中心申请贷款合作的项目,在签订项目合作协议后,即可受理、审批和发放个人贷款,不受项目建设进度的限制。
此外,在此次贷款政策调整中,工业化、装配式商品住宅,可按全装修住宅总价款为基数申请公积金贷款。该负责人解读说,以前职工购买精装房申请贷款,装修部分是不计入住宅总价款的,调整后对购房职工的支持力度将更大。
贷款手续费将减少
“在此次调整中,我们还对两项抵押登记费收取方式进行了调整,进一步减少了贷款职工的手续费用支出。”该负责人说,从2014年9月15日起,二手房公积金贷款、无担保公司担保的现房公积金贷款的抵押权登记费由各贷款受托银行承担,不再向贷款申请人收取。
同时,由市住房置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成都金控置业担保有限公司承担担保责任的公积金贷款抵押权预告登记费和抵押权登记费由担保公司承担,不再向贷款申请人收取。
值得注意的是,成都公积金中心还对个人信用审批管理进行了调整。
根据规定:贷款申请人近两年出现超过连续三次或累计六次逾期记录的,其贷款申请原则上将不予受理。同时,借款人近五年累计逾期记录超过六次,或出现过连续三次逾期记录,或近两年逾期记录累计超过三次但未超过六次,贷款时首付成数将相应提高,其中首套房首付成数不低于四成,二套房首付成数不低于六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