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加大税收优惠力度促进创业就业
- 发布时间:2014-08-26 08:26:31 来源:中国财经报 责任编辑:姚慧婷
陕西省在对下岗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和退役士兵实施限额税收优惠政策中,实行最高幅度优惠,加大税收支持力度,以促进创业就业。
一是加大了对下岗人员和高校毕业生税收优惠力度。对下岗人员、高校毕业生和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的,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9600元给予税收优惠,比中央政策每户每年多优惠1600元;对商贸等具有加工性质的小型企业实体,在新增加的岗位中,当年新招用下岗人员、高校毕业生,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给予每人每年5200元的税收优惠,比中央政策多优惠1200元。
二是调整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税收优惠政策。对商贸企业等具有加工性质的小型企业实体新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的,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每人每年6000元的税收优惠。
同时,还扩大了政策的享受范围,取消了身份限制,将原来只对国企享受的政策扩大到所有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1年以上的人员;取消行业范围限制,扩大到所有行业;改审批制为备案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