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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日报:以价格改革推动“市场再造”

  • 发布时间:2015-01-06 08:27:00  来源:中国经济网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王斌

  放开竞争性环节的价格,就是要清理当前经济生活中存在的种种价格扭曲,用好市场化的定价机制,给市场主体进一步“松绑”,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价格改革既是厘清政府和市场关系的重要抓手,也是理顺供需关系,实现市场再造的一把利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4日发布消息称,自2014年11月下旬以来,国家发展改革委已经会同有关部门先后放开24项商品和服务价格,下放1项定价权限。

  这些价格改革举措涉及社会资本投资控股新建铁路运输价格、国内民航货运价格和部分民航客运价格、港口竞争性服务收费、民爆器材出厂价格等领域,将有效释放市场活力,推动市场再造,使更多市场主体受益。

  价格是市场经济的晴雨表。多年来,随着市场经济体系日臻成熟和价格改革持续推进,我国在一般商品和服务领域的价格市场化程度已经显著提升,仅有一小部分商品和服务依然实行政府价格管制。

  实行政府制定价格或政府最高限价的管制政策,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实现特定商品和服务的价格稳定,也为我国改革开放以来宏观经济的快速发展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不过,价格管制从本质上强化了“有形的手”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容易造成价格与市场供需相脱节,难以真正体现成本构成,最终使供给与需求两端的利益都受到损害。

  从供给侧看,由于价格管制,企业无法自主调节价格,生产的积极性就会大打折扣。例如,过去政府对低价药品实行最高零售价制度,导致医药企业生产低价药的积极性不高,造成了低价药供应紧张。药材价格上涨后,一些低价药的最高零售价甚至低于生产成本,企业被迫放弃生产,造成不少价格便宜、疗效显著的低价药从市场上消失。

  从消费端看,由于价格管制,企业缺乏积极性,企业之间的竞争减弱,不利于形成“你追我赶”的竞争格局,无法创造出更多的商品和服务,更不必说推动生产者降低成本、提高产品和服务的质量,使消费者最终受益。

  产品和服务价格企业说了不算,对投融资体制改革也产生了不小的负面影响。例如,我国铁路货运价格长期实行政府定价,社会资本虽然有参与铁路投资建设的冲动和能力,但持观望态度的居多,真正进入的少之又少,客观上也造成了我国铁路发展相对缓慢,不利于社会优势资源的优化配置。

  此外,一些市场主体在价格管制下,犹如带着“镣铐”跳舞,很难真正公平地参与市场竞争。例如,邮政延伸服务收费长期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铁路的客货运价格实行政府定价,都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邮政和铁路很难与民间的物流企业真正实现公平竞争。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完善主要由市场决定价格的机制。凡是能由市场形成价格的都交给市场,政府不进行不当干预。推进水、石油、天然气、电力、交通、电信等领域价格改革,放开竞争性环节价格。放开竞争性环节的价格,就是要清理当前经济生活中存在的种种价格扭曲,用好市场化的定价机制,给市场主体进一步“松绑”,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价格改革既是厘清政府和市场关系的重要抓手,也是理顺供需关系,实现市场再造的一把利器。

  按照中央的决策部署,在今后一段时间,我国将在医药服务、电力、天然气等领域继续推进价格改革。一般说来,越往后,价格改革难度越大,越要啃硬骨头,一些垄断行业领域的价格改革更是如此。“开弓没有回头箭”,推进价格改革,必须下更大的决心,发扬钉钉子的精神,打破利益壁垒,统筹配套,成熟一项、推出一项,推动公开透明的市场化定价机制尽早形成。

  需要注意的是,尽管价格改革并不意味着“涨价”,但却可能带来价格的波动。价格放开以后,有些领域的竞争将更激烈,价格可能走低;而有些领域由于过去的价格未能反映真实成本,放开后价格可能出现反弹。不过,随着市场化定价机制作用的发挥,价格水平必然会回到市场可接受、企业有赚头的合理水平。

  在价格改革中,政府部门也必须坚持“放管结合”,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特别是要严厉查处哄抬价格、串通涨价、价格欺诈等不正当价格行为,严厉打击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牟取暴利等损害消费者利益行为,保障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为市场主体创造公平竞争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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