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性存款担保时代即将终结
- 发布时间:2014-12-02 07:29:25 来源:辽宁日报 责任编辑:王斌
最高偿付限额为50万、可覆盖99%以上存款人的全部存款、吸收存款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必须投保…… 《存款保险条例 (征求意见稿)》日前对外公布,业界期待已久的存款保险制度已有落地时间表。
存款保险制度为广大储户的存款又加了一道法律保障,费用则需金融机构缴纳,这对我国构建金融安全网意义重大。同时,这也是利率市场化改革的重要一步,解除了金融机构破产之后的“后顾之忧”,相关改革或将自此加快推进。
银行存款又加一道保险
在存款保险制度酝酿了21年后,央行日前终于正式向社会征求意见。在11月的最后一天,《存款保险条例(征求意见稿)》对外公布。年底之前,社会各界都可对此提出意见和建议。
所谓存款保险,是指存款银行交纳保费形成存款保险基金,当个别存款银行经营出现问题时,使用存款保险基金依照规定对存款人进行及时偿付。
此次意见稿规定的存款保险具有强制性。也就是说,凡是吸收存款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包括商业银行(含外商独资银行和中外合资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等,都应当投保存款保险。
对广大储户来说,这是个利好消息。以后人们在银行的存款又加了一道保险,而保险的费用则由银行缴纳。
具体来看,征求意见稿提出,存款保险最高偿付限额为人民币50万元,即同一存款人在同一家银行所有存款账户的本金和利息加起来在50万元以内的,全额赔付;超过50万元的部分,从该存款银行清算财产中受偿。
值得注意的是,这个50万元的限额并不是固定不变的,央行可以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经济发展、存款结构变化、金融风险状况等因素调整最高偿付限额。
另据业内相关专家介绍,从国际上看,偿付限额一般是人均国内生产总值(GDP)的2-5倍。考虑到我国居民储蓄倾向较高,储蓄很大程度上承担着社会保障功能,征求意见稿将最高偿付限额设为50万元,约为2013年我国人均GDP的12倍,高于国际一般水平。
银行业竞争或将加剧
存款保险制度的落地不仅影响到储户,更关系到银行业未来的发展。
按照《存款保险条例(征求意见稿)》规定,存保制度实施后,商业银行需要缴纳保费,费率由基准费率和风险差别费率构成。这显然将直接增加银行的成本支出,以往“牛气冲天”的银行业利润会否受到冲击?
有业内人士分析,保费缴纳在短期内会给银行带来一定的成本,不过,从此次意见稿推断,其初始水平应较低,对银行盈利能力的直接影响有限。
招商证券银行业分析师肖立强就对媒体分析,假定商业银行的平均费率为万分之七,需要5年左右存款保险基金达到目标水平,之后商业银行的平均费率降为万分之一。据此测算,存款保险制度推出后的前 5年每年对银行业绩的负面影响不超过1.5%,第六年起,对银行业绩的负面影响甚至微乎其微,不会超过0.3%。
但存款保险制度的落地,并非对所有银行都“无关痛痒”。在这一新制度下,规模小、倒闭风险较高的小型银行,以及处于襁褓阶段的民营银行前途未卜。信誉和实力,显然是存款保险制度下银行最优质的“资产”。
长城证券分析师屈俊就认为,该制度将会导致存款资源向全国性大中型商业银行集中,加剧银行业的存款竞争,小银行存款吸收成本将会提高。
不过,也有业内人士认为,该项制度将为中小银行、民营银行的发展提供了一个平等竞争的环境,对实力弱的银行加了一道“保险”,应是无形的“增信”。长期来看,当公众充分认识并接受存款保险制度之后,中小银行相对于大银行的声誉劣势有可能得到改善,有助于中小银行的竞争与发展。
利率市场化再进一步
更重要的是,存款保险制度的落地,将使中国金融安全网的三大支柱得以完全确立。
据介绍,存款保险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各国普遍实施的、基础性的金融制度,其与中央银行最后贷款人职能、审慎监管一起作为金融安全网的三大支柱。而此次央行公布征求意见稿的意图亦十分明确,就是为了建立和规范存款保险制度,依法保护存款人的合法权益,及时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稳定。
有监管机构权威人士分析,“过去虽有政府隐性担保,但这是缺乏法律保障的,仅是一种隐性契约。银行真正出现风险时,往往是‘一事一议’,不确定因素很多。存款保险制度出台后,最高赔付限额以内的存款是百分之百受法律保障的。 ”
不仅如此,存款保险制度的推出也为利率市场化进一步夯实了制度基础。民生证券研究院执行院长管清友就对媒体表示,存款保险制度在保障储户利益、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和创造公平竞争环境上有积极作用,其推出将为利率市场化打开空间。
就在不久之前的11月21日,央行宣布存款利率上限扩大至基准利率的1.2倍,这是自2012年6月存款利率上限扩大到基准利率的1.1倍后,我国存款利率市场化改革的又一重要举措。因此有观点认为,存款保险制度一旦落地,利率市场化的“后顾之忧”也将缓解,改革步伐将加快。
在这方面,央行已经明确,下一步将密切监测、跟踪评估各项利率市场化改革措施的实施效果,并综合考虑国内外经济金融发展形势和改革所需基础条件的成熟程度,适时推进面向企业和个人发行大额存单等。利率市场化的下一改革阶段值得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