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房价指数”缘何打架
- 发布时间:2014-11-21 05:29:40 来源:河南日报 责任编辑:王斌
11月18日晚,国家统计局、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公布了10月份的城市房价指数,而两家的数据却一平一跌。同样是官方房价指数,缘何互相打架?记者对此进行了调查。
国家统计局公布的“2014年10月70个大中城市新建商品住宅价格指数”显示:郑州市环比100.0,同比100.6,是全国唯一一个环比持平的城市,其他69个城市环比均出现不同下降。
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公布的“2014年10月份房地产市场运行情况”显示:市区商品房销售均价8529元/平方米,环比下降8.64%,市场价格稳定。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工程管理与房地产学院院长关付新说,国家统计局、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由于统计方法不同,一个是指数统计法、一个是混合均价统计法,两者公布的数据自然有差异。
国家统计局的统计方法是房价指数方式,主要是直接按抽样房价计算均价,并进行同质化数据的处理。关付新说,比如国家统计局郑州调查队会对同一朝向的房屋进行价格跟踪调查,细致到同一地段同类房子的价格变动情况,得出的房价指数较为准确,能较为清晰地反映出同一个楼盘当月比上个月的房价变动,与老百姓对楼价的感觉可能更为相近。
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则是把统计月份郑州市区所有交易的楼房价格相加,然后除以交易总面积,得出一个全市的“均价”。关付新说,虽然这个数据采样更为具体,但忽视了结构性环比性问题。这种计算方式算出来的房价环比下降,只能说明上月低价楼盘入市较多。
关付新说,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房价指数环比值,较为准确反映市场情况,是一个重要的价格参考指数;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的房价指数环比值,侧重反映市场不同主体变化或高端房产跟中低端房产的变化,是一个重要的市场变化指数,所以这两个数据都有它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