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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中石化混改傻不傻?

  • 发布时间:2014-10-30 06:33:55  来源:京华时报  作者:谭浩俊  责任编辑:王斌

  据媒体报道,近日,某知名经济学家在谈及国企改革时表示,中石化销售公司的混合所有制提出之后,业界反映并不热烈,原因在于国有股一股独大,民企进去以后没有决策权,“只有傻瓜才会干这种赔本又不赚吆喝的事”。对此,中石化通过官方微博回应称“三年后见分晓”。

  民企参与中石化混改,是不是赔本赚吆喝?没有控股权,是否就意味着没有决策权、不能在企业的发展中发挥作用?反之,有了控股权,民企是否就能拥有决策权、发挥决定性作用?在笔者看来,就股权论股权,是无法得出准确结论的。民营资本参与国企改革、进入垄断领域,能否生存下去,与是否具有控股权没有必然联系。如果市场不真正放开,不按照市场规律建立公平竞争的环境,有控股权也好,没有控股权也罢,都无法生存发展下去。

  就中石化的混改来看,参与其中的民企能不能获得相应权益,得到回报,关键也不在于占有多大的股权,而在于中石化对待混改的态度,在于是否尊重其他股东,在于能否真正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建立规范的公司制管理体制。如果一切都是按照市场化要求进行的,股东的权利是平等的,那么,民企的权益就能够得到保障。

  客观地说,从中石化的上述回应中,还是能够看到一些诚意的。从此次中石化拿出来建立混合所有制的资产来看,也是相对优质的资产。事实上,像中石化这样资产规模巨大的企业,指望其一下子将控股权转让也不现实,先通过部分股权转让的方式引进一些民企,进行一些探索,是可以理解的。如果效果满意,再作出进一步的股权转让也未尝不可,不应对其完全否定。

  所以,民企参与中石化混改傻不傻,不能只看股权而要看效果。三年后怎样见分晓,才是最值得关注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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