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垄断行业改革纳入法制化轨道
- 发布时间:2014-10-23 00:30:40 来源:中国证券报 责任编辑:王斌
中国证券报:如何推进垄断企业的混合所有制改革?
季晓南:垄断行业往往是民营资本有意投向的行业和领域,深化垄断行业改革也成为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助推器。对于自然垄断行业,重点是推进电力、电信、油气、航空、铁道、共用事业等自然垄断行业改革,一方面要加快实现自然垄断业务与竞争性业务的分离,尽快将网络型自然垄断业务剥离出来,放开竞争性业务。电力体制改革已经实现了厂网分开,但售电业务仍应进一步引入市场机制,推动电力供求双方直接交易,电网建设要进一步放开,引入竞争机制。铁路、电信、油气、共用事业等领域也要逐步实现网运分开,放开竞争性业务,鼓励各类投资主体有序进入,形成多元化投资主体公平竞争格局。另一方面,根据自然垄断性业务和竞争性业务分别进行改革,对自然垄断性业务的经营主体,重点是提高经营效率和提高服务质量,加强政府监管,在严格核算成本的基础上实行政府定价。对竞争性业务的经营主体,应尽可能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引入竞争机制,严格依法经营,并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对于行政垄断,一方面根据全面深化改革的要求,尽可能减少行政垄断,努力引入竞争机制,对处于行政垄断地位的企业加强监管。另一方面,认真做好消除地区封锁和打破行业垄断工作。对于市场垄断,要加大反垄断执法和办案力度,并制定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推进相关行业法制建设,将垄断行业改革进一步纳入法制化轨道。
中国证券报:在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方面,中国石化的“混改”应该说是走在前列的。怎么看待中国石化的改革?是否具有标杆意义?
季晓南:中石化的改革备受市场关注,从推出的时机、拿出来的资产性质以及改革的方案来看,都是比较引人关注的,成品油销售这一块资产质量是相当不错的,跟消费者利益直接相关,因此轰动效应比较大。此外,25家买方获中石化销售公司29.9%股权,中国石化派出董事4名,投资者派出董事3名,已经考虑到了民营资本的话语权、表决权。中石化的改革方案是由企业提出来,经国资委同意批准实施。与第一批的试点央企不同,国资委在确定试点企业时,首先是确定要进行哪些内容的试点,试点内容确定后再选择试点企业,这些企业的选择既考虑到企业的要求,同时也考虑到试点企业本身就有比较好的基础,此外,确定的试点企业多是竞争比较充分行业的企业,因此,试点经验具有普遍推广意义。中石化被社会普遍认为是具有一些垄断特征的企业,因此,中石化的改革就应尽可能选择与打破垄断有关的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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