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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敲诈:顽疾尚需猛药治

  • 发布时间:2014-08-25 15:37:30  来源:中国网财经  作者:张玮  责任编辑:姚慧婷

  今年3月,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通报了8起典型新闻敲诈案件查处情况。在查办的《中国特产报》《中国经济时报》《企业党建参考报》《西部时报》及其记者违法案件和4家地方媒体记者新闻敲诈案件中,涉案媒体和记者均受到了不同程度的查处。

  通报显示,被查处的《中国特产报》因管理混乱,在停刊整顿期间,所聘记者仍然在外进行新闻敲诈,最终被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吊销其报纸出版许可证,涉案记者被列入不良从业记录,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这是继去年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与有关部门协同配合,持续开展打击新闻敲诈、治理有偿新闻行动,吊销《购物导报》《网络导报》报纸出版许可证后,对违规报刊所下的又一剂猛药。

  依据我国媒体的运行管理机制,传媒业是一个受高度管制的市场。在计划经济时期,媒体是党和政府的直属机构,所需经费全由国家财政拨付,既没有业务上的竞争,也没有经济效益的要求。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传媒业发生了巨大变化,媒体数量不断地增加,传媒业间不同业态的竞争也愈演愈烈。在传媒种类上,除了基层党委、政府兴办的各级报刊、电台、电视台外,我国铁路、交通、石化、冶金、煤炭、电子、农业、科技等部门主办的行业媒体也逐步形成了系列,并得以迅猛发展。这其中,地方媒体和行业媒体的快速发展功不可没。但是,伴随着传媒业发展而滋生的行业顽疾--新闻敲诈,一直以来屡禁却不绝。

  笔者实际接触新闻敲诈案例是在90年代初期,当时某地方媒体的广告业务员,因在购买的啤酒中发现了沉淀物,该业务员遂以媒体曝光相要挟,迫使啤酒生产企业最终赔偿1万元人民币了事。1996年,笔者因工作需要由海南调至北京,供职于中国记协主办的一张报纸。在实际工作中,两年内参与曝光媒体采编人员新闻敲诈的案例就有10多起。当时在曝光某媒体的聘用记者利用职务之便,对企业进行新闻敲诈而被刑拘的案件时,涉嫌的该媒体基层负责人不但认识不到新闻敲诈对其媒体的危害性,还将笔者以诽谤之名告上了法庭。由此可见,当时个别媒体人进行新闻敲诈的行径已猖狂到了何种地步!

  2003年,随着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治理党政部门报刊散滥和利用职权发行,减轻基层和农民负担的通知下发,中央党政部门与所办报刊实行管办分离,大部分行业媒体由此从相关部委中被剥离。人员的分离、财务的分离、发行的分离,使个别媒体的资金链开始出现问题,少数报刊因资金困难不得不主动减少刊期或印张,有些则直接一停了之。部分媒体开始依照市场规律,科学发展,抢抓机遇,迅速摆脱了管办分离后的困境,使媒体越办越活,越发展越强大,并逐渐形成了行业传媒集团。而个别媒体的管理者,由于缺乏应对媒体进入市场经济后的有效机制,管办分离后一下显得无所适从,加之“等、靠、要”的思想严重,使自身媒体的经营越来越困难。最终,在经济逼迫和利益驱使下,管理者明知已经错过发展机遇,但为了媒体的生存,不得不铤而走险,做起了新闻敲诈这种“危险生意”。多年来,新闻敲诈这一行业顽疾屡治不愈的症因,全都是钱惹的“祸”。

  对于类似《中国特产报》的现象,在我国行业报刊中绝不是仅此一家。此类媒体与协会一般属挂靠关系,为了维持这种关系,媒体每年须向挂靠协会交纳一定的管理费用。对于“管理”,尽管媒体的主管主办单位是协会的名头,但协会由于没有对媒体进行必要的人财物投入,就谈不上对媒体事务的掌控。在“管理”中也不过就是做个样子,遇到有关行业事宜或传达什么精神,协会就通知媒体去个管事儿的参加一下会议;遇到媒体年检、媒体采编人员在外捅个“小娄子”,协会也会出个证明盖个章子。其他的“管理”,就是协会按期向挂靠媒体收取应收的费用。所以,需要靠资金运转的媒体只能上行下效,对应聘来的经营人员,也实行松散的管理体制,只要你能为单位挣钱,你就是单位的经营才俊;只要你能交钱,那怕你不具备相关知识,媒体也会想尽法子为你申办记者证,会分给一定的版面让你使用。至于钱是如何来的,这些媒体一般不会过问太多。这就是《中国特产报》为何有20多名持证记者在报社上班,不但没有工资收入,还要每年上交报社数10万元费用的缘故。对此,笔者认为,对于新闻敲诈这一行业顽疾,管理部门在下猛药治“标”之时,更不能放过对于“本”的治疗。仅就《中国特产报》而论,如果这家媒体的主管部门能够在《中国特产报》划转主管之时,完全地负起主管的职责,对《中国特产报》的人、财、物很好地被掌控,对刘真及其女儿、丈夫分任报社社长、总编辑和部门主任三个重要领导岗位,能够通过组织关系理智地加以阻止,《中国特产报》就不能够出现刘真在报社这“一支笔”;就不能够出现“家庭式”的办报;更不能够毫无顾忌的做新闻敲诈这种“危险生意”。

  所以,笔者认为管理部门在治“本”之时,对现有行业协会主管主办的媒体应进行一次摸查纠正。要纠:媒体与主管主办者的隶属关系,是真主管、真主办,还是交钱挂靠关系?这事关媒体“舵”的把握,以免媒体成了挂靠单位的挣钱工具;要纠:媒体管理层的“血缘”关系,是“家庭式”办报,还是有组织的正常任免?这事关媒体会不会因为经营而做“危险生意”;要纠:媒体管理者的实际能力,个别媒体主管部门,把一些没有新闻高级职称或根本不懂新闻工作的人员安排到新闻工作领导岗位上,这事关媒体的发展前途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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